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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5-1-12 19:41 编辑
规划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划分 5 个发展引导分区 ,分别为都市区、西部综合发展区、南部综合发展区、东部综合发展区和北部综合发展区。
 都市区:包括中心城区、三十头、上派、高刘、严店、三河、桃花、南岗、小庙、磨店、店埠、撮镇、桥头集、长临河、双墩、岗集、巢湖市区、中庙、黄麓、烔炀、中垾、银屏、散兵、槐林、盛桥、白山、同大等城镇,以及巢湖、蜀山两个风景名胜区。
 西部综合发展区:都市区以西的市域部分。
 东部综合发展区:都市区以东的市域部分。
 北部综合发展区:都市区以北的市域部分。
 南部综合发展区:都市区以南的市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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