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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 长春市将依托兴隆综保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等为载体 申报设立东北亚吉林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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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吉林省日前推出《关于推进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透露,在全面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中,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建设长春-吉林-珲春的物流大通道。同时,《意见》中还提出了发展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及重大举措。

  到2017年,长春市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全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4350亿元,占长春市GDP的比重达到50%;民营经济主体数量达到45万户,年均增长10%;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52万人,占长春市城镇从业人员的60%以上。

  到2020年,长春市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全面形成。全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万亿元,年均增长16%;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长春市GDP的比重达到60%;民营经济主体数量达到56万户,年均增长10%;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80万人,占长春市城镇从业人员的70%以上。

  机制改革

  赋予长春市更多项目核准权限


  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吉林省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赋予长春市更多的项目核准权限,有关文件明确由省直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到跨行政区域、战略性资源开发、涉及重大规划布局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下放的以外,一律下放给长春市核准,报省直有关部门备案。

  长春市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可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开发区。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交由企业、市场和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和办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试点。建立行政审批“决策执行制”和“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申报设立东北亚吉林自由贸易区

  放宽外资准入条件,支持长春市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全面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发挥长春腹地作用,全力推进长吉一体化,建设长春-吉林-珲春的物流大通道,加快长春机场产业大道建设,形成民营经济产业带。以开放促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国际合作,促进与东北亚国家合作,提高产品国际竞争能力和水平。

  支持长春市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等为载体,申报设立东北亚吉林自由贸易区;依托长春临空经济区申报设立出口加工区。积极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和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引入具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进出口业务。

  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类招商主体的积极性,大力引进民营企业,着力引进中央企业和外资企业,推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的合资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外大型企业在长春设立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配套及服务外包基地、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带动民营企业参与区域、国际产业链配套服务和专业化分工。

  结构调整

  提升民营经济产业层次


  突出抓好汽车、农产品加工和轨道客车三大支柱产业,全力打造三大世界级产业基地。

  加快发展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和旅游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生物产业、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把生物产业和光电子信息产业打造成新的优势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服务外包、健康养老、楼宇经济、会展等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支持长春市建立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二三产分离,制造业服务化”试点。

  电子商务产业将成新经济增长点

  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对长春市获得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省级在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扶持。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造、运用、实施和转化力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民营企业。

  促进民营企业产品创新,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和专利技术,对成功并购的,由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推动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和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区,把电子商务产业打造成新的民营经济增长点。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升工程,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场准入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变


  在长春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管理,进一步清理和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按照国家特许经营领域相关管理办法,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营企业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大力推动产权、人才、资本、土地、资源等各类要素市场的建设。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省市共建共管体制,加强平台建设,加快转企步伐。

  研究设立产权投资引导基金,拓展交易品种,创新交易模式,支持建设以股权、知识产权、文化产权等交易为主,以及物权、债权、农村物权交易等多元化、专业化的市场平台,为民营经济提供登记挂牌、交易等融资服务。

  支持长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积极探索研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全力争取国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试点。

  试点范围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用于项目建设,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要素配置

  建立科技创新体系


  支持长春市打造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着力建设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吉林长春集成创新综合体等两大载体,企业技术中心、行业中试与检测中心、公共科技服务中心等三类中心,汽车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光电子产业、生物产业、医药健康产业、新材料等七大协同创新基地,由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高校及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府“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机制,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着力形成“企业出题、先行投入、四位一体、协同攻关、市场验收、政府补助”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实现三个转化,即“科技难题向科技攻关转化、科技攻关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

  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措施,积极争取将国家赋予中关村等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长春市国家级开发区和具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防止科技创新中的“孤岛效应”。

  支持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依托开发区和园区建立公共研发检测中心,吸引民间资本建立行业中试中心,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技术创新投资占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2%、3%的企业,省级在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扶持。依托吉林长春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创新科技成果托管、挂牌交易、拍卖等多种交易方式,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供交易平台,通过市场实现产需对接,用市场化手段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实现技术资源市场化和社会化,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成立长春工业发展研究院

  成立长春工业发展研究院,依靠专业力量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和服务民营企业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国外先进科技型企业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并购资金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省和长春市从相应专项资金中给予各5%的奖励补助。鼓励职务发明的主持者和重要参与者技术投资入股,对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人员,当地政府依据其做出的贡献给予奖励。

  发展环境

  在长春市推行首违不罚制


  着力创造民营经济平等进入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等对待的法律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决策执行制”,建立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高位统筹、联合审批、快速审批。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严禁以罚代管,在长春市推行首违不罚制,对非故意的一般性行政违法行为,实行先批评教育、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者再给予处罚的“三段式”行政执法模式。

  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对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所需的环评报告、安评报告、能评报告等,采取政府招标的方式,确定编制单位和编制价格,减轻企业负担。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凡未持收费许可证向民营企业收取费用的,民营企业有权拒绝缴纳,用制度制约“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大交通、通信、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和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硬环境”。

  创建一批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孵化基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和政府创办、联办不同层级的专业化孵化基地和创业园,推进孵化楼、孵化车间、孵化厂房和创业园建设。

  发挥长春光机所、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单位和大学的力量,加快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大科技孵化器建设力度,培养一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支持初创企业进入孵化基地,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入创业园,规模较大的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建厂。

  鼓励有经验、有能力的团队对孵化基地进行市场化运营,着力构建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企业孵化模式。引导综合性孵化基地向主业突出的特色产业孵化基地转变。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组织保障

  建立示范区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由省和长春市共同研究制定以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社会民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试点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示范区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和发展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加强对示范区重点改革任务、先试先行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提高示范区试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示范区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开展年度考核评比活动。

  建立示范区试点工作和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效果的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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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贸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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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3: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自贸区申请令人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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