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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 0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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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合肥
第67条 功能与职能定位
全省的中心城市,皖中片区和合肥经济圈的核心城市,淮合芜湖宣城市带的核心节点城市,长三角西翼的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充满活力、独具魁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成为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
第68条 城镇化发展与人口发展空间指引
规划203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1000-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78-80%。
到2020年合肥市城市人口424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市人口约360万人,肥东、肥西县城市人口64万人);2030年合肥市城市人口63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50万人,肥东、肥西县城市人口80万人)。
人口快速增长地区为合肥市区、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人口总量稳步增长地区为长丰县、庐江县。
第69条 交通设施建设 (略)
第70条 生态发展指引 (略)
第71条 区域协调 (略)
第72条 县级市和县域中心城市指引
县级巢湖市应重点处理好与合肥市区的功能关系,积极承担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中更多功能,成为连接合芜马宁竞合互动的桥头堡和泛长三角有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加强巢湖生态保护,加强与芜马宁的通道对接,明确设施布局。
肥东县应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合肥市区的功能一体化关系,加强与县级巢湖市的通道对接,明确县域集中开发与生态保护区域,引导人口、经济集聚,形成合肥主城区的东南向辐射通道。
肥西县应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合肥市区的功能一体化关系,明确县域集中开发与生态保护区域,引导人口、经济集聚,南部加强与庐江县的区域融合发展,形成合肥主城区的南向辐射通道,西部应关注小庙镇与官亭镇发展,成为合肥与六安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节点。
长丰县应加强与淮南一体化发展的功能衔接,明确县域集中开发与生态保护区域,引导人口、经济集聚,南部地区融入合肥市区发展,北部应在水湖镇、朱巷镇一带规划建设北部卫星城。
庐江县应加强与肥西县相邻区域的融合发展,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明确县域集中开发与生态保护区域,引导人口、经济集聚,成为合肥与安庆、铜陵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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