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中原区人民政府与中原事业部于中原区委会议室签订郑州市“中原总部经济研发中心大楼”项目框架协议,双方就项目合作开发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 签约仪式上,副总裁田波与中原区委书记王万鹏分别致辞。中原区区长王鸿勋、区委副书记苏西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成义、区纪委书记高天翼、区常务副区长陈春梅、区政协副主席韩根有、区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海滨以及绿地控股集团中原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张英辉、投资发展部总监吴明等出席签约仪式。常务副区长陈春梅与副总裁田波作为代表签约。 “总部大楼”项目位于市民大道、站前大道、兴国路和雪松路四条路围合处,净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43.4万㎡。配套开发用地净地面积约540亩,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700万/亩。该项目目标建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建成后有望成为郑州市最有影响力和最具代表性的综合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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