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海斯威 于 2014-6-10 09:32 编辑
双城“撤市设区”正式获国家批复。昨天,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55号)》指出,黑龙江省《关于撤销双城市设立哈尔滨市双城区的请示》(黑政呈〔2013〕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撤销县级双城市,设立哈尔滨市双城区,以原双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双城区的行政区域,双城区人民政府驻双城镇新兴大街99号。
批复要求,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黑龙江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哈尔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历程
调整后,哈市市区面积由7086平方公里增加到10198平方公里,市辖区人口由471.4万人增加到553.7万人。
1996年 经国务院批准,松花江地区与哈市合并。哈市行政管辖区域从7个市辖区、四个县、一个县级市增加到7个区、8个县、4个县级市。
2004年3月 设立松北区;撤销太平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道外区;撤销呼兰县,设立呼兰区。
2006年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香坊区。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道外区管辖;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
2014年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双城市,设立哈尔滨市双城区。
|
评分
-
2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