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江汉阳江滩二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月湖桥至江汉二桥及永安堂至江汉六桥段)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决定书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期:2014-01-02 09:35:58
武汉市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 可 决 定 书武水许水保准许〔2013〕第43号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13年12月5日受理你单位提...
武汉市水务局准予水行政
许 可 决 定 书
武水许水保准许〔2013〕第43号
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12月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汉江汉阳江滩二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月湖桥至江汉二桥及永安堂至江汉六桥段)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的申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汉江汉阳江滩二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江南岸。本期综合整治范围总长为5589m,分为2段,一段为月湖桥至江汉二桥(堤防桩号为4+342~7+790),堤防长3448m,另一段为永安堂至江汉六桥(堤防桩号9+074~11+215),堤防长2141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墙加固,新建厢式观景平台,岸坡整治工程,新建、封堵、改造闸口工程,前后戗台改造及滩地景观绿化工程,新建架空栈道等。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5.74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工程总挖方26.46万m3,总填方15.65万m3,总弃方10.81万m3。工程总投资23781.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571.27万元,建设总工期25个月(2013年12月~2015年12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中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
(二)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较全面,预测时段及预测方案基本可行。经预测,工程扰动地表面积45.74 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1.39 hm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量3173 t,新增水土流失量2476 t。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16年)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该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7.70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5.74 hm2,直接影响区1.96 hm2。
(五)基本同意本报告确定的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方案,该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主要工程量为:表土剥离及返还1.11万m3,硬化层清除2534 m3,土地平整41.39hm2,排水沟1430m,沉沙池20座;种植乔木9765株,灌木12878株,铺植草皮6.02 hm2,撒播草籽13.47hm2,植生块护坡5.92hm2;临时排水沟2883m,临时沉砂池27个,临时拦挡及拆除210 m3,临时苫盖0.95hm2。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419.7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08.37万元,植物措施913.95万元,临时工程31.96万元,独立费用134.09万元,预备费69.2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2.09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局重新批准。
(二)请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人员承担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监测成果每半年向我局报告一次。
(三)请于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由汉阳区水务局负责,市水务执法总队及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共同指导。
(四)工程建成后,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五)项目涉及防洪等水务的其他事宜,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报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水利厅或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曾之俊 项目联系电话:82779637
2013年12月6日 |
评分
-
2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