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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济南市商埠区中山公园东侧,东至纬三路、西至纬四路、北至经三路、南至经四路(详见附图1),用地面积约30亩。
地块内原建筑以居民住宅为主,除张采丞宅和纬三路59号建筑外,其余建筑较为破败、房屋质量较差,由于居民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建筑之间的风貌也极不协调,居住环境较差。
2、规划情况
近年来,商埠区原有的经济活力逐渐衰退、传统街巷逐渐被“私搭乱建”所蚕食、景观环境不断变差,老商埠传统格局、街巷和建筑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式十分严峻。济南市规划局于2011年至2013年组织编制了商埠风貌区保护与复兴城市设计、商埠区保护与复兴策略研究,以保护传统格局、保护街巷和传统建筑、传承老商埠文化、复兴老商埠商业活力为目的,在商埠区保护与利用方面进行了探索,将中山公园东地块与其周边十一个地块列为需进行保护的街坊。要求整体保护商埠区传统的“小网格”的空间布局,不对街坊周边道路进行拓宽;保护各地块内的街巷肌理、文保单位和风貌建筑,传承商埠区传统布局模式;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及建筑风貌,传承商埠建筑风格特色,加强与保留建筑风貌的协调,在此基础上,对街坊进行整治改造以改善环境、复兴老商埠活力。针对中山公园东地块,济南市规划局又组织编制了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详见附图2、附图3、附图4、附图5),进一步对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落实。
在多次组织商埠区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商埠区历史建筑情况对建筑的保留价值进行了分析,规划提出了相应的建筑保护分类要求。在中山公园东地块规划中,明确要求保留市中区登记文保单位——张采丞宅及特色风貌建筑——纬三路59号建筑,其余建筑因不具有特色风貌和历史价值,且建筑年久失修、破败不堪,规划中未提出保护要求。
规划对片区改造中新建建筑和布局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恢复原有街巷肌理、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现商埠区中西合璧的传统建筑形式及建筑风貌特色等方面。
3、关于两栋保留建筑的保护情况
(1)张采丞宅(详见附图6)为市中区登记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年久失修,屋面、木屋架、门窗、楼梯等构建已经严重损坏。其修复工作对墙体内部结构及基础进行了加固,对木质屋架进行了补强。由于屋面已经破损漏水,修复时在对屋面瓦进行编号后拆下屋面瓦,将屋顶修复后在将屋面瓦按编号复原。由于该建筑石砌外墙保存较完整,仅进行了外墙清洗和破损处的修复。为更好的保护老建筑基础,并未对其地下进行开发。
(2)纬三路59号建筑(详见附图6)为传统风貌建筑。该建筑破损程度较严重,其屋架、屋顶结构已整体腐朽损坏,从建筑抗震及建筑安全的角度考虑,对屋架、屋顶进行了拆除更换。在整个修复过程中,同样对屋面瓦进行了编号处理,以便将来复原。
济 南 市 规 划 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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