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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一个城市的建筑,首先要了解其历史沿革。
青岛地区昔称胶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是为青岛建置的开始。
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强占胶澳,并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3月6日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从此,胶澳沦为德国殖民地。
1914年11月,日本趁德国发动一战无暇东顾之机,取代德国,侵占胶澳,进行军事殖民统治。
1922年12月,中国收回胶澳,开为商埠,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等同直辖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收回青岛,仍为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并改属山东省省辖市。
1981年,青岛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1984年4月,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6年10月15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青岛短短的百年历史,其间三次沦为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地,经历了屈辱的一页。如今,青岛以崭新的面貌焕发着勃勃的生机。而帝国主义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建筑,则成为了凝固的历史,被基本完好地保存下来。据不完全统计,青岛至今仍存有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丹麦等28国风格的建筑千余处,被称为“万国建筑博览会”。
西部城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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