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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民族大道下穿青秀路隧道与轨道交通地下站点合建工程己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交能【201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民族大道下穿青秀路隧道与轨道交通地下站点(万象城站)合建工程,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贷款,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族大道下穿青秀路隧道与轨道交通地下站点合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青秀区民族大道与青秀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合建工程分为地下三层,地下一层为市政下穿隧道,地下二层和三层为轨道交通站点层。民族大道改造长度为1085米,其中市政下穿隧道总长530米;车站总建筑面积为26942.28平方米。
2.4投资规模:约38438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93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5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7日。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万象城站土建施工及其他附属工程。
2.7施工方法:明挖法、暗挖法、局部盖挖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简称TJSG-21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与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3.1.1 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或能反映其为集团性质公司的企业章程)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或其授权委托的唯一一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暂扣;
3.1.3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4 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 登记备案:广西区外企业须遵照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和《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广西区内南宁市外企业须遵照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3.1.6 业绩要求:近5年(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1.6.1类似工程定义: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或市政道路隧道)和地下车站工程;
3.1.6.2特别提醒: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和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或市政道路隧道)如果分属于不同土建施工合同段,两者可以组合为一个业绩,但不得重复使用。
3.1.7 财务要求:近3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企业平均净资产1.2亿元以上;
3.1.8 信誉要求: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9 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0 项目经理资格:①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②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注册证书,③具备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④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⑤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
特别提醒:广西区外企业的项目经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中所列的人员。
3.1.11 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隧道工程或地下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8年以上施工经验,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②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③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1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机构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历,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项目的投标(中央企业名录仅限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事宜
5.1报名时间:2013年03月27日至2013年04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网址: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
5.3报名说明: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现场需核验报名资料。
5.4现场核验报名资料如下:
5.4.1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集团登记证(或能反映其为集团性质公司的企业章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授权委托其唯一一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资审报名的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4.2企业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4.4报名单位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前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所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报名单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3年03月27日至2013年04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6.2获取地点:南宁市金花路3号(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6.3获取方式:申请人在报名现场缴纳相应费用后,由专职投标员持缴款回单和网上报名回执到建管大厦一楼大厅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刷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确认,并领取相关资料。
6.4联系电话:18978821367、0771-5381925。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4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3号(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层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5层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梁飞
电 话:0771-2332853
传 真:0771-2332826
电子邮件:
网 址: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青山支行
账 号:45001604556050702020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7号天立?TT国际A座502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邵朋、蒋新强
电 话:0771-5381925、18978821367
传 真:0771-5381925
电子邮件:NNGDJTYHX@163.com
网 址:www.beijingzc.com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广渠门支行
账 号:01090514000120108057478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3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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