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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
常州武进网讯(记者 金丽蓓)
3月4日上午,为确保花园街工程进度和多数群众利益,加快常武南北融合、打通城市脉络,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中凉新村两户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因该两户居民住所涉及花园街工程征地搬迁,征收部门多次与被他们进行协商沟通,并向其提供特供房及产权调换房,但仍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
2012年9月29日,区政府对2户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至当事人,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在法定的期限内,他们均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复议、诉讼期满后,区政府依法履行了催告程序,征收部门还多次上门继续与他们进行沟通协商,但两户仍没有履行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2013年1月22日,区政府为保证工程进度和多数群众利益,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房屋拆迁,并于今日对两户房屋进行了司法强制拆迁。
作为2012年市、区两级重点市政设施建设公益项目,实施花园街工程有利于群众生活改善,有利于城市功能设施的完善,有利于武进对外形象的展示;对加快促进武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城区改造提升,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悉,花园街工程自定安路至区界段全长3106米,工程范围内共涉及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739户,约8.03万平方米,非住宅65户,约2.82万平方米。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常武征[2012]1号征收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后,程序合法,补偿合理,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绝大部分被征收人的认可,短短5天签约率就达到了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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