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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ljllj 于 2013-2-22 00:02 编辑
芜湖:大清监狱和模范监狱
作者: 秦建平 拍摄:天晨
芜湖有座监狱,座落在芜湖古城范围内,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针对芜湖监狱本身,却有着各种不同的议论,笔者不揣浅陋,欲将个人掌握的一点资料,诉诸笔端,以供参考。
当下研究这座芜湖监狱的文字资料,主要是以民国八年版《芜湖县志》(以下简称《县志》)为主,其中建置志、政事志、职官志、名宦志,对此均有相关的记载。突出的是芜湖监狱的缔造者屈承福,《县志》上有三处提及,微言大义,管中窥豹,可以从中看出若干端倪。《县志》“建置志•公署”:“光绪五年,知县屈承福造监狱;三十三年,知县沈宝琛重修,于署后西北首增造平房三重,今为各科办公室”。“职官志”记载:“屈承福,字荫堂,河南举人(一说江南举人),光绪五年署任,建造大堂东监狱。”光绪七年,由直隶举人杨士玉接任,可见其任期不长。屈承福任上宦绩如何,不得而知,可他建造芜湖监狱的政绩仍然榜上有名。 “名宦志”上记载:“屈承福,字荫堂,河南举人,光绪五年,任芜湖县,建造监狱,政尚慈祥”。只此,似可断定,芜湖监狱冠以“大清监狱”应该是可以的。
一、 关于芜湖建立监狱的背景
中国有监狱的历史可以上溯到虞舜时期,即公元前21世纪,当时的司法官皋陶就被后人誉为“狱神”。“画地为牢”的故事也是源远流长。遍览历史上各种记载、古典小说,“入监”、“下狱”、“坐牢”的记载很多,然而直接写为“监狱”的却很少。据笔者看来,直到晚清小说中才略有记载,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中有“管监狱的委员”之说。对清朝监狱描写较为详尽的是近人徐珂(1869—1928)所编《清稗类钞》,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可谓集大成者,其狱政管理制度亦同其他管理体系一样相对完善。清朝狱政体系,不仅表现在它有着完整的拘禁体制和职官制度,而且功能与理念也比较突出,是以“束其身体,节其饮食,隘居陋处”,通过“多方折磨,启其悔过迁善之心”,一言以蔽之,是突出“苦”、“辱”宗旨。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炮火轰开了大清王朝封闭的大门,帝国主义强权介入,引起了中国国内政治的巨大反响。1843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对中国的司法独立权、狱政制度提出了挑战。该《章程》第十三款规定“倘遇有(中英人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即英驻华领事)照办”,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领事裁判权”。大清国的土地上从此有了另一种理念的狱政制度。
西方狱政制度理念形成十八世纪中叶。同西方普遍的价值理念一样,西方狱政制度改革也是体现“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文化,其核心是“以教育改造替代剥夺人身自由”。
这种观念逐渐传入国内,据有关资料记载,中国较早介绍国外狱政制度及思想的是王韬(1870年)、李圭(1876年)、黄遵宪(1877年),他们出使欧美及日本等国,大量接触西方国家社会、民俗方面的内容,并将其向国内介绍,其中就包括介绍了西方国家监狱的一些情况,并提出了狱政改良设想和方案。
屈承福之前,芜湖也是有“监”或“狱”的说法,叫“监房”。《县志》记载:典史署衙前为监房。咸丰间毁,同治初重建于县署正东。从地理位置上看,应该是与屈承福建造监狱的“大堂东”应该是一脉相承的。
关于芜湖知县屈承福建监狱背景,有两点值得思考,一是时间节点。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此时距芜湖对外开埠仅三年时间。平心而论,以王韬、李圭、黄遵宪作为参照,有点勉强,但与芜湖成为通商口岸绝对有关联;二是屈承福的为政理念,《县志》称其“政尚慈祥”,反映其不独秉承“苦”、“辱”宗旨,而是吸收西方人文主义精神。《县志》的撰稿人们突出屈承福任期内的此项政绩,用三次记载的方式予以褒奖,表明了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取向,也真实记载了芜湖监狱建造的时间。
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芜湖的监狱是建于对外开埠的大环境,是人文主义的产物,是与当时国际上盛行的狱政改革是相关联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芜湖得风气之先,领时代潮流的风范。
二、 狱政改革与芜湖模范监狱
进入二十世纪起,呼吁狱政改革的奏章、言论成为朝廷议事的话题。而更早的是在维新时期,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康有为等就提出狱政改革的设想,当然他是从宏观的角度,在改革旧的法律制度的层面上实施狱政改革。1901年,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人就提出监狱改革的奏章,要将原有的监房全部改建,并于州县之监狱附设工艺所,以便罚囚犯服劳役,通过劳动来达到改造的目的。1902年3月,清廷批准了这一改革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清末狱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制定监狱法规;二是改革监狱管理机构,培养监狱管理人才;三是设立罪犯习艺所;四是筹办模范监狱。从芜湖情况来看,除第一条暂无内容可以查找之外,其余狱政改革内容在芜湖均有实绩。
从培养监狱管理人才方面,清廷要求,法政学堂应设立监狱学科。宣统元年(公元1908年),芜湖士人王泽春等人捐款在城内长街开办皖江法政学堂,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曾经毕业两班学员,是否真的设立了监狱学科,待考。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芜湖关道童德璋在今启春关外,前清养济所旧址筹款建造工厂房舍六十余间,收容皖南各地罪犯,但因经费窘困,没有实施。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七月三日,由芜湖警务公所总办沈金鉴呈准拨出原有捐存工艺经费,创办习艺所并准以本部土膏捐及土膏罚款、火轮捐作为经常性经费开支,才使得该项工程得以继续,并命名为皖南罪犯习艺所。当时所押罪犯百余人,学习纺织、缝纫、木作等技艺。原设在县衙西首的习艺所也合并同类项,迁到此处。然而,仍然是经费问题,再加上体制变化,习艺所难以为继。辛亥革命期间,芜湖光复后,该罪犯习艺所“旋改名模范监狱”(《县志》语)。后因罪犯流失且又扰民,该模范监狱无疾而终,但芜湖仍在县衙东南典史署设有旧监狱管狱员办公处,延续了监狱管理体制,直至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设立安徽省立第二监狱为止。
三 、芜湖模范监狱一叫就是三十八年
《县志》介绍:民国七年(公元1908年),在位于城东的前清千总署旧址创建安徽省立第二监狱,仍然继续袭用“模范监狱”的措辞,尤其是芜湖本地人们口头上流传甚广。在1948年11月1日发行的芜湖本地报纸《大江日报》就刊登了署名为“明”的记者特写“模范监狱巡礼”,文章开头就提到安徽第二监狱(实际上,该监狱已于同年2月奉司法部之命更名为安徽省芜湖监狱),“本市大都以模范监狱为称”。该文在市档案馆就可以查到。因此,从辛亥革命期间芜湖光复开始,一直到芜湖解放,模范监狱一叫就是三十八年。
从某种意义上讲,所谓芜湖模范监狱实际上搭的也是属于顺风船。清末狱政改革之后,清王朝通过对欧美、日本等国家监狱的考察,对所谓“分房制”、“杂居制”、“阶级制”等监狱管理形式进行考察,并结合中国国情,认为“分房制”、“阶级制”比较适应中国,于是决定以此为据设立一批新式监狱,首先是在通商口岸、港口城市以及重要城市修建新式监狱,其中京师(北京)建造一座模范监狱,各省建造一两所模范监狱,借以带动辖区的监狱改良。根据朝廷的旨意,1905年10月,湖北省城模范监狱落成,这是全国创建最早的模范监狱,此后京师(北京)、奉天、江宁、江西、山东、安徽等省均建造了模范监狱。安徽第一所模范监狱诞生于安庆,芜湖作为通商要区,“长江巨埠,皖之中坚”,此事当然也不落后,辛亥革命期间,芜湖就将原罪犯习艺所增挂一块牌子,于是就有了芜湖模范监狱。
从清末变法维新以来,狱政改革是难得的改革成果之一。据《清史稿》载:“(清廷)终日言变法,逮至国本已伤而收效卒鲜,岂法制之咎欤?然其中有变之稍善而未竟其功者,曰监狱。”
据有关资料介绍,清廷在监狱制造方面不拘一格,各地可参照东西方各国之成法,但无论是位于湖北的第一座模范监狱,还是后来相继落成的京师模范监狱、南京(江宁)监狱却大多仿照日本监狱制度,由日本人设计。相比较于大多数模范监狱因袭日本模式,芜湖的这座监狱显得别具一格。整个轮廓为仿西方式,十字形架构,不仅有“分房制”的男监、女监、病监,而且有“阶级制”的独居监、四人小监、二十人大监,而且有“五人杂居监”,各种工场、生活、医疗、工作、招待、陈列、保管设施一应俱全,可谓集大成者。
综合上述资料分析,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芜湖知县屈承福在县衙大堂东面建造监狱,民国七年(公元1908年),芜湖县政府在县东原前清千总署建造安徽省立第二监狱,此后并袭用了“模范监狱”的称号。从地理位置上看,就应该是目前监狱旧址所在地。所以,所谓“大清监狱”是有的,“模范监狱”也是有的,其共同载体就是现今原安徽省立第二监狱所在地,在这上面做做旅游文章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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