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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团结湖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3-07-27 16:02 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824 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南陵县团结湖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3年7月21日经南陵县 批准(南政秘〔2023〕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发展定位
以邮政文创体验和文旅度假为载体,积极发展文创产业、会展产业、研学产业、康养产业等为特色业态的南陵县城特色街区。
二、规划范围与用地布局
1、规划范围
南陵县团结湖周边地块为东至S457省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村道两侧、北至园艺场路所围合空间内城镇开发边界区域,用地规模18.35公顷。(见附图一)
2、规划用地布局(附图二)
(1)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11.4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62.4%。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3.2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7.4%。
(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7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4.8%。
(4)绿地与广场用地: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9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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