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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网[2023]挂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中止价报价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 号),经昆山市人民**批准,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地块位置 | 总用地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起始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花桥经济开发区薛赵路东侧、金捷路北侧 | 105635.5 | 商住 | 40、70 | 2.0-2.5 | 135034 | 27007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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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地块按照《昆花规地设[2023]01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2、该地块住宅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3.5万平方米,全装修成品住房应达到 100%,住宅装修成本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该地块商业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2万平方米,商业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业中心、服务型公寓(非住宅)等,其中大型商业中心地上计容面积不得小于9万平方米,地下需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0.5万平方米的地下集中式商业。服务型公寓(非住宅)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须同步配建停车位和全装修,装修成本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除无偿移交部分,其余商业均由竞得人自持。
3、商住项目须同步开工,大型商业中心在开工后48个月内开业。商业中心竣工验收前可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可售面积的90%,商业中心开业后方可申领剩余住宅部分的预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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