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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2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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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洋信和广场项目施工图设计邀标公告
航洋信和广场项目施工图设计邀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25 9:40:00
我公司开发的“航洋信和广场”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建筑单体方案已经基本确定,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航洋信和广场的各专业(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施工图设计。
1、招标项目内容概况
⑴工程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南宁五象新区五象大道与平乐大道交汇处附近,北面紧邻五象大道。
⑵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总用地面积: 24310.24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约40万平方米
 容 积 率:≤10
 建筑高度:≤300米
 建筑覆盖率: >35%且≤40%
 停车位: 约1500个
详细技术资料后续提供
⑶工程预算造价:约17亿
⑷工程内容:航洋信和广场的各专业(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施工图设计。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服务的设计单位;
⑵具备设计资质证书(甲级);
⑶具备设计超高层相关设计经验、业绩。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4、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5、中标原则:
1、在满足招标单位招标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2、符合中标原则的投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复查,投标书的总报价误差率超过3%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
1、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中标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现行国家规范和地方有关设计标准;如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甲方侵犯专利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设计经甲方及政府规划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中标单位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中标单位须承担中标的设计范围的设计质量及相关的管理责任。设计质量若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其他事项
⑴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的合作阶段为:实施性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工程开展的全过程、项目工程运营后的相关后续服务,每个阶段工作中标单位都需积极配合。
⑵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将项目设计工作的人员安排、设计工作进度表等相关工作安排向招标人汇报,并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实施性项目方案报审等工作,经市、区规划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规划意见复函后再进行下一步设计。
⑶按照政府审批职能部门手续报批要求,完成相应建筑报建图、消防报建图、市政报建图等报建图纸等,且可根据报批要求有所增减,但应为我司的报建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协调协助,并保证报建顺利通过。
⑷各阶段图纸出图深度,均需达到相应阶段报建深度要求,并可根据政府审批职能部门手续报批要求,提供相应各阶段图纸及相应电子文件。
⑸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平立面图及条件图,具体包括:各层平面图;单体效果图;标准立面图;平、立面设计条件。
如有意参与此项目施工图设计邀标的设计单位,请持下列资料联系我司,参加投标。
⑴设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不低于甲级);
⑵设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设计单位近年内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超高层建筑设计项目(200米以上)相关资料,电子版一份(刻光盘)。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1号楼24层
联系人:梁小姐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71-5534826-8081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日
广西航洋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官网:http://www.easthangyang.com/news/view.aspx?articleid=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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