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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2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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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条件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查询。[2020]网挂第182、183号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0]网挂第182、183号均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0]网挂第182号为2020年10月21日8时起至2020年10月30日15:00时止;[2020]网挂第183号为2020年10月21日8时起至2020年10月30日16: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0]网挂第182号:
(1)必须按2020年8月18日《地块规划条件》(B1[2020]0056号)及蓝线图实施。
(2)地块情况说明:
①金德储备地块一(公告编号:[2020]网挂第182号)和金德储备地块二(公告编号:[2020]网挂第183号)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②如同一竞得人竞得本宗地和金德储备地块二,则该二宗地的规划技术指标可以综合调配使用,土地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3)地块竞买条件:
①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②竞买人需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③参与本宗地竞买的竞买人,须承诺参与金德储备地块二的竞买,并最少作出一次有效报价,此承诺书由最高报价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未按照承诺进行报价的,竞买无效,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最高报价人承担。
④为满足该区域的商业业态布局要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如本宗地竞得人同时竞得金德储备地块二,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在该二宗地块内新投资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且自持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60%的商业综合体,自持年限自开业运营之日起(开业率不低于60%)不得低于5年,在自持期限内不得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
B:如本宗地竞得人未同时竞得金德储备地块二。为满足该片区的产业定位和商业业态布局要求,本宗地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且在办理本宗地住宅预售许可证之前,在金德储备地块二范围内开发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内购买不少于32000㎡的计容建筑面积的集中式商业物业,并以全款方式支付,购买价格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价格为准。如竞得人未能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执行到位,应支付购买上述商业物业同等价值的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管。由地产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0]网挂第183号:
(1)必须按2020年8月25日《地块规划条件》(B1[2020]0061号)及蓝线图实施。
(2)地块情况说明:
①金德储备地块一(公告编号:[2020]网挂第182号)和金德储备地块二(公告编号:[2020]网挂第183号)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②如同一竞得人竞得本宗地和金德储备地块一,则该二宗地的规划技术指标可以综合调配使用,土地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③在符合本宗地竞买条件第4条的情况下,可给予本项目建设奖励,奖励标准为:(金德储备地块一宗地成交楼面地价的40%×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金德储备地块二宗地成交楼面地价的40%×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以出让起始价为例,补贴总额为19508.85万元)。补贴资金分三次支付,即取得商业综合体项目施工许可证后支付50%,取得商业综合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后支付30%,其余20%在商业综合体正式开业后支付(开业率不低于60%)。
④在符合本宗地竞买条件第4条的情况下,可给予本项目商务金融产业支持,该地块商业综合体产生的税收超过区域商业用地平均经营性税收的,对竞得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不得超过税收超收总额(市级财力部分),奖励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⑤地块内需配建12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720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ZF,移交后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的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3)地块竞买条件:
①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②竞买人需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③参与本宗地竞买的竞买人,须承诺参与金德储备地块一的竞买,并最少作出一次有效报价,此承诺书由最高报价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未按照承诺进行报价的,竞买无效,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最高报价人承担。
④为满足该区域的商业业态布局要求,本宗地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在该宗地块内新投资建设不少于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且自持面积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60%的商业综合体,自持年限自开业运营之日起(开业率不低于60%)不得低于5年,在自持期限内不得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进行监管。由地产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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