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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7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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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商贸大厦幕墙及雨蓬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旭光商贸大厦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6】11号文批准建设,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北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投标的具体事宜,现对该项目幕墙及雨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旭光商贸大厦幕墙及雨蓬工程
2.2建设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与仁智路交界处旭光商贸大厦。
2.3建设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及雨蓬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8投标人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总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建筑幕墙工程专项总分计为80分),投标人须及时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完善对应资质的专项总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7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须知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5月1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黄河路一号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18608607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 系 人:胡远军
联系电话:0717-7200366、1589755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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