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35850|回复: 65

[200米级] 华侨城·杨春湖158号地块 | 250米 180米 | 规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3 23: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21-12-18 22:28 编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23: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c1015 于 2018-12-3 23:56 编辑


地块位于工业四路4号线和9号线双地铁站中间,250和180均位于团结大道和信和路(工业四路)交汇处左右



      规划设计条件武规条字[2018]第088号

      关于洪山区杨春湖高铁商务区核心区-期项目1-01、I-02、1-03、1-04、1-05、 I-06、1-07、1-08、 1-09、 I-10 十个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总用地情况

      1、规划总净用地面积: 162629 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6603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9443平方米;绿地12399平方米;小学用地14757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

      其中: I-01-A、1-02、 I-03-A、 I-04、I-05-A、1-06、1-07-A、1-08-A、I-09、 1-10地块规划总净用地面积141303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5894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9000平方米;绿地8606平方米;小学用地14757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

      I-01-B、I-03-B、 I-05-B、 I-07-B、I-08-B 地块规划总净用地面积21326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709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443平方米;绿地3793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2、用地位置:洪山区团结大道、绿岛西路、沙湖港北路、信和西路围合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3、总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7.6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6.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40.4万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不超过1.26万平方米。地下商业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万平方米。

      其中: 1-01-A、 I-02、 I-03-A、 I-04、 I-05-A、 I-06、 I-07-A、 I-08-A、 I-09、 I-10 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4.28万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6.54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36.48万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不超过1.26万平方米。地下商业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万平方米;

      I-01-B、I-03-B、 I-05-B、 I-07-B、 I-08-B 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3.38万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超过9.4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税过3.92万平方米。

      务

      4、容积率:地上容积率按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斗富

      行政审批专章1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23: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c1015 于 2018-12-3 23:39 编辑

      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

      地块现状

      该地块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位于洪山区团结大道、绿岛西路、沙湖港北路、信和西路围合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供地面积以最终实测的供地专用附图面积为准。

      其它说明

      (-) 根据洪山区人民**意见:1、竞得人需负责地块内规划小学建设,小学建成后无偿移交洪山区人民**并协助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地块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武汉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武政规  [2017]  63号)执行,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2、土地竞得人须自持不少于100000m的公建产品,且该公建产品的所有权在竣工验收后10年内不得转让。

      3、该地块商服公建部分要求自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其中小学须于项目一期建成并无偿移交。

      4、竞买人需承诺引入不少于1家(含1家)主板.上市大型现代服务业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该引入企业需为中国500强,以2018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为准)

      以上相关事宜由洪山区人民**负责监督实施。

      (二)本挂牌地块规划净用地范围内地上无建(构)筑物。

      (三)本挂牌地块规划净用地范围内存在树木绿化、堆土、电杆(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通信设施、管网等),土地移交时保持现状。土地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工作(该工作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无涉),并据实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未计入成交价款中。

      (四)  现状围墙完全闭合,且与本挂牌地块规划净用地范围线不完全一致。

      (五)本挂牌地块未作地质勘探调查及环境测评,土地竞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六)本挂牌文件中**士地收益未包含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规费,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据实另行缴纳,未计,入本地块成交价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23: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c1015 于 2018-12-3 23:23 编辑

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遂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城市设计》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

      2、建筑高度: 1-03 地块西北角布置地标建筑-处,具体位于团结大道与信和路交汇处,建筑控制高度250米(可上下浮动20米) ; I-01 地块北侧布置地标建筑- -处,具体位于团结大道与信和西路交汇处,建筑控制高度180米(可上下浮动15米) ; I-02、1-04、I-06、 1-08 地块临沙湖港北路50米范围内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 I-01、 I-02、 I-03、1-04地块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其余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3、退道路红线:地上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按退相应道路主路段红线执行,具体为后退信和路15米,后退蓝天路25米,后退沙湖港北路10米,I-01、 1-03地块后退团结大道25米,1-05、 I-07、 1-09地块后退团结大道15米,后退其余道路7米,道路转角处地上建构筑物在满足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基础上,不超出相邻道路退线的交点。地上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需同时满足轨道交通工程控制相关退线要求。

      4、建筑立面:居住建筑临城市道路立面应采用公建化外立面设计。

      5、公共空间: I-01、 1-03、 I-05、 1-07、 1-09 地块沿团结大道控制平均宽度为10米的绿地,1-05、 I-06、 I-07、 1-08 地块沿蓝天路控制平均宽度为15 米的绿地,具体范围可结合方案审定,建成后须对社会公众开放。地上建构筑物退团结大道沿线绿地距离5米,退蓝天路沿线绿地距离10米。

      6、街道界面: 1-01、 I-02、 I-03、 I-04 地块沿信和路为重要街道界面,需保持-定界面活跃度。上述界面道路红线到建筑贴线间范围内不得没算机纳车停车

      位、伫立式广告牌、围墙或栅栏等影响行人通行的元素。

      7、临街建筑贴线率: I-01、 1-02、I-03、 1-04地块临街建筑贴线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I-01地块:临团结大道不宜低于50%、临信和路不宜低于50%、临团结南路不宜低于50%;

      1-02地块:临团结南路不宜低于50%、临信和路不宜低于70%、临沙湖港北路不宜低于50%;

      I-03地块:临团结大道不宜低于50%、临信和路不宜低于50%、临团结南路不宜低于50%;

      I-04地块:临团结南路不宜低于50%、临信和路不宜低于70%、临沙湖港北路不宜低于50%。

      五、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地面出入口设置:应沿团结大道、沙湖港北路、信和路设置商业、商务人行主入口,沿信和路、蓝天路不得设置地面道路机动车出入口。

      2、空中连廊: 1-01 与1-02地块间,I-03 与1-04地块间可利用道路上方设置空中商业连廊,空中商业连廊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并计入地.上总建筑面积,空中商业连廊净宽度及个数结合具体方案审定;I-01与1-03地块间,I-02与I-04地块间可利用道路上方设置空中步行连廊,连廊净宽度不得低于6米。上述连廊下净空高度不得低于6米,应结合地块内建筑形成连续步行通道,建筑内步行通道净宽度不得低于6米,具体结合方案审定,建成后须对社会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与地铁运营时间-致。

      1-02、I-04 地块预留与沙湖港北路南侧地块的空中步行连廊接口,接口净宽度不得低于6米。

      3、I-01、I-02、 1-03、 I-04 地块地下机械式泊位数量占地下停车泊位总量比例可超过50%,具体结合方案审定。

      4、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用地的建设需对轨道交通进行合理避让;在轨道交通规划影响区内的建设活动需要与轨道建设相衔接,规划方案应充分征求轨道部门意见。

      可

      、行政审批专章

      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3 23: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引入的会是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06:4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是华侨城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09: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不错,顶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09: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希望是华侨城吧  至少有用心做东西 商办运营也有一定经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09: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奇天兴洲绿岛小区拆不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1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会买商住,北京现在限购厉害所以才出了很多商住,2,3万一平米的LOFT,给想在北京定居的人。武汉的商住,没太大需求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14:1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kycheung 发表于 2018-12-4 09:14
也希望是华侨城吧  至少有用心做东西 商办运营也有一定经验 。

华侨城拿地的话可以继续保持片区中高端的形象,比较旁边就是华侨城的2个中高端项目,要是绿地金地之类的拿地,虽然也是大开发商,但价格可能会被不远处的同品牌刚需楼盘比住,客户可能不会买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14:2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蓝欧文 发表于 2018-12-4 11:46
有谁会买商住,北京现在限购厉害所以才出了很多商住,2,3万一平米的LOFT,给想在北京定居的人。武汉的商住 ...

这个商住指的是有商业用地,有住宅用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4 16: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边的老小区在规划里要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17:2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unjiewill 发表于 2018-12-4 16:21
那边的老小区在规划里要拆吧

所谓的老小区也只有一个天兴洲绿岛小区吧,杨春湖开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应该会拆,目前还是早期可能还要拖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3 22:5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xxxxxi 发表于 2018-12-4 09:20
好奇天兴洲绿岛小区拆不拆?

肯定拆不然路都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11-16 15:46 , Processed in 0.072263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