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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阜阳北路(东方大道-北外环高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发改投资〔2016〕880号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审批合肥市阜阳北路(东方大道-北外环高速)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合建城建〔2016〕8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合肥市阜阳北路(东方大道-北外环高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阜阳北路(东方大道-北外环高速)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起点位于东方大道交口北侧,接现状高架落地点,终点位于规划的颖西湖路以南80米处,全长7.02公里,红线宽度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上双向6车道,桥下双向8车道,匝道为单向2车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景观绿化、照面、BRT站台及附属工程等。其中穿越铁路专用线(高架桥105米,地面道路55米和下穿铁路管线工程)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三、经审查,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24866.66万元。
四、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16-340100-48-01-0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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