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2-25 21: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gzsd 于 2016-2-25 21:26 编辑
http://hf.zhujia360.com/article/show_36009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22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3: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滨湖区BH2015-09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向市国土局提交滨湖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引入商业运营企业运营本地块商业项目的书面证明文件。该商业运营企业:须拥有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该示范街区须具有国家2A级或2A级以上等级景区资质)。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A、B地块(金斗北路以南、澳门路以西、杭州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内,须自持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计容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约8.95万平方米);其它商业地块内,须规划建设五星级标准酒店1座,建成后,全部自持。该酒店须引入五星级酒店管理公司入驻运营,否则,均视为违约,由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竞得人以100万元/亩标准按酒店所在商业地块出让面积支付违约金。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由滨湖新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房产局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年内引进以下3类项目入驻A、B地块。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此款,由滨湖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滨湖新区管委会须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招商协议等书面文件,向市国土局书面函告落实结果。
(1)不少于2位国家级和3位省级非物质性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2)不少于1家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大型健康运动中心。运动中心须含有:1个室内恒温游泳池、2片篮球场、8片羽毛球场、2片室内网球场;(3)不少于1家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儿童职业体验乐园。体验乐园须含有:不少于20个职业体验场馆,以及1个以上结合职业体验设立的儿童教育培训中心。
竞得人须在A、B地块建成并运营后2年内,就其中的街区申报取得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称号,并在取得称号后2年内取得国家4A级或4A级以上等级景区资质。否则,均视为违约,由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竞得人以200万元/亩标准按本次整体出让土地面积支付违约金。
竞得人在土地成交3年后的5年内,年均缴纳税收(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应缴纳税种,仅为商业项目运营涉及的税种)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由包河区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会同国税部门监督以现金方式补齐。
竞得人在A、B地块(金斗北路以南、澳门路以西、杭州路以北、华山路以东)项目未竣工验收前,预售房屋比例不得高于可售总建筑面积的70%。此款,由滨湖新区管委会会同市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全部竣工(结构封顶,超高层除外)。其中,A、B地块(金斗北路以南、澳门路以西、杭州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内项目须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竣工后1年内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使用,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投入运营,每延迟1日,按出让总价款千分之一缴纳违约金。
5、庐阳区N160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1年内,引进2家以上(含2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低于10项的文化类企业入驻本地块,否则,均视为违约,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没收竞买保证金。此款由庐阳区政府会同市国土局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竣工验收后5年内,全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
6、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7、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8、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9、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10、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1、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2、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