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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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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奥美大厦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南京盘龙广告有限公司
4、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
5、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区中心区二期NO.20地块,用地东临庐山路、南临金沙江东街。
6、建设项目规模: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261 m2,总建筑面积为17653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991 m2,地下建筑面积55543 m2。奥美大厦是一个集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建筑项目,由1座42层超高层5A甲级办公写字楼(1#办公楼)、1座16层高层板式办公楼(2#办公楼)、1座5层以精品商业为主的裙房和局部设夹层的3层地下室组成。建筑密度39.64%,容积率7.44,绿化率20.16%。1#办公塔楼1-42层:使用功能为商务办公,建筑高度196.40m(主要出入口地面至女儿墙);2#办公楼1-16层:使用功能为办公及配套员工餐厅(3、4层),建筑高度76.2m(主要出入口地面至女儿墙);商业裙房4-5层:健身会所;商业裙房3层:商业餐饮;商业裙房1-2层:精品商店;地下夹层:非机动车停车库;地下1层:非机动车停车库、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等;地下2-3层:(人防工程)功能为平战结合的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建筑结构形式:1#办公楼结构体系选择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2#办公楼结构体系选择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其中1#办公楼框架柱为型钢混凝土柱。裙房为框架结构。
7、工程投资总额: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58万元,占总投资的0.552%。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经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属于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用地性质,所建项目为一个集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及必要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建筑,因此,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区中心区二期NO.20地块,用地东临庐山路、南临金沙江东街,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处于规划中划定的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范围内,根据《南京市河西新城区总体规划》(2002年),处于商业金融、商务办公用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及河西新城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3.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平衡。
4、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2#办公楼配套员工餐厅(3、4层)和商业裙房配套商业餐饮(3层)产生的餐饮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处理器净化后能达标排;无生产废水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京市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长江;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地下室和楼顶,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都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
5、公众参与
被调查人群中,对本项目建设坚决支持35人占58.3%;有条件赞成的19人占31.7%;持无所谓态度的6人占10%;对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
6、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单位通过设置围挡,减少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①废水处理
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本项目内部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建设项目2#办公楼配套员工餐厅(3、4层)和商业裙房配套商业餐饮(3层)运营期产生的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排入长江。
②废气处理
建设项目在地下汽车库设6个1.5m高的排风口,排风口均位于地面绿化带中(远离办公楼等周边保护目标)排放,以保证汽车尾气得到充分散逸。同时,由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限,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很小,再加上地面自然通风良好,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建设项目2#办公楼配套员工餐厅(3、4层)和商业裙房配套商业餐饮(3层)厨房燃料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烹饪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2mg/m3,经去除率为85%的静电式油烟处理器净化后,排放浓度约为1.82mg/m3,由内置式烟道至楼顶(裙楼6层顶)排出,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建设项目使用的燃气锅炉均设于地下室一层北侧,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SO2、NO2和烟尘的排放浓度远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相应标准的限值,锅炉烟气分别经2#办公楼(78m)和商业裙楼(24m)专用内置烟道从楼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垃圾收集桶(箱)单体容积较小,且分布在僻静处,并日产日清,恶臭气体产生很少,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③噪声防治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式循环水泵、风机、空调冷却塔及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其源强约为75~90dB(A)。设备选型时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高噪声设备的位布置较合理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楼顶或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与减振措施,从噪声源头和传播途径上削减噪声对外的传播量,对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排放标准数值内。
④固废治理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为办公楼的生活垃圾、商业、办公垃圾、泔水、废动植物油等,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泔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动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机构进行处理,其外协协议必须在2#办公楼配套员工餐厅(3、4层)和商业裙房配套商业餐饮(3层)营运前落实,交环保部门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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