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4-10-29 16: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信息来源:其他 信息时间:2024-10-29 14:12 阅读次数:551次
1.招标条件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文件精神,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由芜湖、马鞍山两市人民政 府作为推进主体,经两市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两市共同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前期工作等一应相关事宜由芜湖市牵头开展,马鞍山市配合。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芜湖、马鞍山两市人民政 府授权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共同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皖发改基础﹝2024﹞558号)文件审核通过。招标人为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 家公路网规划》中联络线G4231南京九江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横10线上海-成都横向运输通道中,连接安徽、江苏和江西等地,承担着强化城市群及重点城市间通道能力的重要使命,同时也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中“五纵十横五十四联”中的“横八线”扬州至九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市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 家战略的积极响应,有利于加速安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及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建设。
本项目起于马鞍山市和县姥桥枢纽,与滁马高速终点相接,终点位于芜湖市无为市襄安北枢纽,与无为至安庆高速顺接。路线整体自北向西南方向布线,依次途径马鞍山市和县、芜湖市鸠江区、马鞍山市含山县、芜湖市无为市。
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路线全长68.778公里,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481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7641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972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782万元,预备费8229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1370万元;具体投资规模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2)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芜湖市、马鞍山市人民政 府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养护维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管理权和养护维修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通行费收费权和广告经营权等经营性权利。鼓励中标人在项目规定区域内合法合规发展其他路衍经济,取得的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
②中标人作为特许经营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投资协议》约定,组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协议约定无偿移交给芜湖市、马鞍山市人民政 府或其指定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芜湖市、马鞍山市人民政 府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 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执行。
④项目实际的收费期限最终以安徽省人民政 府批复为准。
⑤项目资本金总额为估算总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特许经营者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为特许经营者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首期项目资本金不低于特许经营者项目资本金的20%,且不影响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要求。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15(北京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