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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3 23: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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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南沙自贸片区企业登记不再需审批
2017-07-13 南方网
7月13日上午,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片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化商事制革改革先行先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围绕“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提出10条改革措施。根据《若干规定》,南沙自贸片区企业登记不再需审批。
发布会上,南沙开发区(自贸片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若干规定》进行了具体解读,并就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与会企业代表的提问。
南沙新一轮商事制度改革三大亮点
亮点一:“放”得更活,让审批更少、更简
《若干规定》第一条“实行企业设立审批改革,启动一般企业商事登记确认制”,是这次改革的最大突破和亮点。意味着工商部门壮士断腕的决心,自我革命,彻底革掉自己手中的审批权,真正还权于市场。企业设立,不再实行审批,改为商事登记确认制,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商业登记模式接轨。今后到南沙自贸区开公司办执照,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就准予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只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相当于为企业办理市场准入的“身份证”。
这一变革将带来三个成效:一是从理念到体制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企业设立不再审批,改为行政确认,促进政府职能从以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监督管理为主转变。
二是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变得十分透明和可预期性,再也不用担心执照办不下来,能够更好地安排企业筹建和组织生产经营。
三是企业登记变得更加简单、高效、便捷。南沙将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智能化网上办理,企业网上提交材料、通过电子签名,实名身份认证,由系统自动检索、登记,最大程度减少人为的干预和自由裁量,保证标准统一,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的可能。配合已实施的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真正做到市场主体依法自由进出。
亮点二:“管”得更好,让监管透明、高效、智慧
《若干规定》进一步确立南沙自贸片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现代监管模式,将完善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打造全区“一张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为手段,实现对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的全覆盖,通过创新监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信用联合奖惩,构建起信用依托、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亮点三:服务更优,让企业不跑腿、少跑腿
《若干规定》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工商登记服务的重点,实施全程电子化和智能化网上办理,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机制。
为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完善“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常事快办”的原则,根据申请人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免预约、提前介入、主动指导、上门服务、当场办结、容缺登记等服务。
为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度,公开业务受理、办理实时进度和结果,接受监督。
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添堵,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没有明文规定的新情况、新需求等问题,实行严格首问首办责任制,不能简单说“不能办”、“不清楚”、“不知道”,要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记录、及时上报,不设路障设路标,让群众知道怎么办。
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建立完善“容缺登记”制度,申请人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申请人承诺后,先行受理和办理,允许“先上车后补票”。
对标国际规则,实现企业开办运营“一站式”准入
南沙自贸片区提出对照世界银行“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指标找差距,《若干规定》进一步放宽政策限制,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申报备案、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等,尤其是聚焦开办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问题,将原来依次办理的“商事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3个环节整合成1个,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的“五个一”工作模式,企业1天内可领到营业执照,3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和开通银行基本账户,开办企业便利度达到国际先进地区水平。
《若干规定》内容简要解读
《若干规定》围绕“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提出10条商事登记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
第一条“实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企业设立许可审批制度”,是这次改革的最大突破和最大亮点。目的是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探索改革现行企业登记的行政许可制度模式,采用国际通行的商事登记准则制,从制度上进行变革,更好地体现天赋商权,实现与国际接轨。只要设立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则,工商登记机关只作形式审查,依法登记注册。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加强信用约束,申请人对申报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对失信申请人严厉惩戒。
第二条“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是在广州市实施名称自主申报制改革的基础上,在南沙自贸片区内率先放宽企业使用“自贸区”、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用作字号等限制。
第三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改革住所登记制度”,是在自贸片区推行“集群注册”等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基础上,试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改革。企业登记时,除负面清单(娱乐服务业、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等特殊行业,以及住宅商品房、政府保障房、军队和外国企业房产等情形)外,无须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凭自行申报的住所信息登记,将大大简化企业办理工商手续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第四条“实行经营范围申报备案制,改革经营范围登记制度”,主要是充分尊重企业意思自治,方便投资者根据经营策略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及类别,允许申请增加新经济行业表述。
第五条“实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承诺制,改革注册资格证明登记制度”,将简化设立外资企业公证认证证明等手续,减轻外资企业准入制度性成本。
第六条“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市场准入程序制度”,是在“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刻制公章备案和银行开户许可,实现一般企业设立运营的一站式准入服务。
第七条“实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企业登记办理模式”,是推动“互联网+商事登记”,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率先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照。
第八条“实行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主要是配合放宽准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严密信用监管链条,构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放得开,管得住。
第九条“实行‘容缺登记’,改革重点企业项目快速落户机制”,是对现有重点企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惠更多企业和办事群众。
第十条“实行规范受理、阳光运行、监督保障,改革商事登记服务方式”,是找准窗口服务薄弱环节,及时有效响应企业诉求。将重点落实限时办结承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没有明文规定的新情况、新需求等问题,实行严格首问首办责任制,不能简单说“不能办”、“不清楚”、“不知道”,登记机关窗口要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记录、及时上报,不设路障设路标,让群众知道怎么办。
参考资料1
南沙商事制度改革历程
2013年9月,在广州市率先试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政策,实现可“零”首付开公司。
2015年2月,在广州市率先试行企业集群注册改革,建立以商务秘书公司为载体的集群注册管理模式。
2015年4月,在广东省率先发出“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首份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
2015年7月,在广州市率先试点“一照一码”改革,发出全市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015年9月,在国内率先将“一照一码”改革拓展至八个部门,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一照一码、五证合一”;在广州市率先推出商事主体登记窗口与银行网点一体化,获全市复制推广。
2016年4月,开启商事服务“香港通”,在国内率先将内地商事服务延伸至香港地区;8月发出首份在香港异地申请办理的营业执照。
2016年11月,启动实施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2017年5月,全国首创工商登记跨省合作,联合大庆市工商局发出全国首张跨省协同办理的营业执照;印发实施《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7年7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出台,全面开启新一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参考资料2
南沙开发区(自贸片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截至2017年6月底,南沙新区市场主体总数已突破7万户,较自贸区挂牌前翻了一番;自贸区新增企业30221家,是挂牌前的45.8倍;全区7万多户市场主体中,企业为3.9万户,个体工商户为3.1万户,两者之比为1.2:1,企业数量首次超越个体工商户(注:2016年底时比例为0.97:1),这说明南沙市场主体结构正向以企业为主转变,自贸区企业聚集效应逐渐凸显;今年1至6月,全区新增企业8996家,新增注册资本总额17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1%和255%,表明南沙的投资创业活跃度、企业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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