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1-12-20 15: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1、规划环评批复意见
与 1 号线工程有关的主要批复意见摘录如下:
(一)线路穿越已建、拟建大型居住区、文教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集中的区域时,优先采用地下敷设方式。高架线敷设方式穿越建成区时,应结合噪声影响评价结论,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达标,并做好规划控制;地下段敷设方式穿越居住、文教、科研、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敏感地段时,应结合振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做好规划控制。
(二)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进一步优化1 号线环城北路站至利民路段的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强化各项减振降噪措施要求,避免对芜湖市规划古城保护区及敏感建筑的不利影响。
(三)优化车辆段选址和布局,避免大范围占用教育科研、农林及居住用地。合理规划场内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区域。
(四)统筹考虑轨道交通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的协调。……
(五)加强对线路两侧的用地控制,在用地控制区域内不宜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加强车辆段、停车场和综合基地周边土地的规划控制和集约利用;风亭、冷却塔、主变电站等地面构筑物的布局应与周边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六)建立沿线不可移动文物振动、地面沉降的长期跟踪监测机制,结合定期监测结果适时完善监测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七)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规划》中所包含的近期(一般为五年内)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需重点评价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噪声、振动等环境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集中居住文教区等线路,应对其影响方式、范围和程度做出深入评价,充分论证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与有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方面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