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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3 23: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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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活化利用原则
充分发掘历史建筑社会经济效益
如何活化利用?征求意见稿明确应以保护为基础,并遵循合法利用、合理利用、多元利用、开放利用原则。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应充分彰显其历史科学艺术特色及价值,并充分发掘其社会经济效益。利用方式应该避免同质化,适应所处地段的区位特点和不同社群的使用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其教育、科普作用。历史建筑的更新利用功能,按照最小改动原则,确需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的,占原有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度不得超过历史建筑本体高度,且应与历史建筑的传统形式、色彩、材质相协调。
具体56处历史建筑的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禁止性功能和合理利用建议等,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保护图则进行了详细介绍。如建议花街东内街交口商铺、南门湾12号等延续现状商业功能,同时结合古城旅游规划,作为社区服务/创意产业/文化博览/文化体验与消费/旅游服务设施等场所使用。如建议老芜湖一中(办公楼)、安师大赭山校区教学楼等延续现状教育科研功能,在此基础上增设标识牌介绍历史故事与建筑特色,展示历史文化。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近期(2024-2025年),重点是制度建构和抢救修缮。远期(2026-2035年),重点是环境整治和活化利用。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2月1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至芜湖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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