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Kiwi@

[互动] 合肥等待“良心”kfs,蜀西湖高新CBD地块最终会花落谁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3-31 14: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块地肯定要改规划,不然真的凉凉,位置好,但是区域缺乏购买力,居住人群少,一到晚上就没啥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31 15: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区域内洋房和装修高层不超20000的禁令取消了,试试看吧,有的是人,高新区这边限制长住人口数量,房地产不是主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31 15: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新区整体环境算是不错的,比较适宜居住。工作机会较多,如果工作和居住都在高新区的话,基本上没有通勤的烦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31 16: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leochenmo111 发表于 2020-3-31 10:40
说了半天。。。还不是看不上么。。。

看不上的原因是:商办全部自持,整体运营,投入资金量大,回收期漫长,开发难度大成本高,而且住宅比例低又因为限价,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31 16: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的风吹来 发表于 2020-3-30 23:30
你说了那么多,可蜀西湖那边路上都看不到啥人,

都像滨湖一样建住宅就有人气了,可是产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09: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块地好像要改计划了 大规模增加住宅面积 不然三五年都卖不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09: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帮蠢蛋  改规划最后就是大面积住宅 还是CBD吗  不能别的地方跟这块搭配着卖吗   别的地方是住宅这块划一块商业   多卖几块不就建起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0: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初道人 发表于 2020-3-30 01:47
把那片区域剩余的两块地合在一起拍卖得了,靠近湖边的地规划低密度住宅,北地块靠近皖水路区域可以考虑规划 ...

不建议这样规划,这几块地必须上马纯种超高和总部基地及商业即可,不需要住宅再来掺杂了。现在不好出让,可以等,一块一块的卖,那怕地价白菜价,也要守住纯种CBD,可以慢慢开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0: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华音流韶 发表于 2020-4-1 09:09
这块地好像要改计划了 大规模增加住宅面积 不然三五年都卖不掉

规划已经改的不像样了,还要瞎JB搞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音流韶 发表于 2020-4-1 09:09
这块地好像要改计划了 大规模增加住宅面积 不然三五年都卖不掉

规划已经改的不像样了,还夹渣在幼儿园,简直胡闹,再改就真是瞎JB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1: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斯拉 发表于 2020-4-1 10:45
规划已经改的不像样了,还夹渣在幼儿园,简直胡闹,再改就真是瞎JB搞了

住宅不增加 还是没人买。商业现在买来就是亏 什么酒店要十几二十年才回本。谁愿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1: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在改规划了,大不了一块一块慢慢的卖,不能在糟蹋了这块好地,高新现在大把的空地不缺地卖,等附近的十多个小区和大片产业园、实验室,科大校区、高新公司大楼都交付了,人气上来了,保证很多开发商来抢这块地。高新区的限价盘好多刚需客在抢,房租都长得好快,后面不缺人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1: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 发表于 2020-4-1 09:31
一帮蠢蛋  改规划最后就是大面积住宅 还是CBD吗  不能别的地方跟这块搭配着卖吗   别的地方是住宅这块划一 ...

很赞成你的观点,可以搭配一块高新其他区域的地作为补偿,高新CBD还是要注重商业和办公,提升真正的CBD城市副中心的作用。有可能当下是不赚钱,长远眼光来看是好的,高品质的总部基地,楼宇创税也是很大的。对**对城市的品质提升都是有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2: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蜀西湖就是合肥最后一颗明珠,一定要低密度高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 12:5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的风吹来 发表于 2020-3-30 23:30
你说了那么多,可蜀西湖那边路上都看不到啥人,

路附近人少,主要是附近居住用地少了小区太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1-28 16:30 , Processed in 0.046036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