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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2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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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又有新麻烦了
宁安城际铁路是由铁道部、安徽省、江苏省三方合资建设的城际铁路,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宁安城际铁路全长257公里,经由安徽省的马鞍山、芜湖、铜陵和池州市。该项目由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实施。2007年,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49号文对宁安城际铁路项目进行了立项。铁道部、环保部、水利部也有相关项目批复。2012年5月,宁安城际铁路项目用地取得了国土部《关于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铜陵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2]382号)。2012年6月,取得了省政府《关于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铜陵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2]156号)。
由于宁安铁路工程有关技术方案完善等原因,在项目主体用地报批后出现了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简称“四电”)等配套设施需占用土地。2013年7月,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始铜陵段“四电”房屋的征地工作,2014年6月基本完成征地工作,并开始施工作业。铜陵段“四电”房屋(不含铜陵县)包括牵AT所1处、区间基站4处、直放站1处,总用地面积24.465亩,其中:占用狮子山区西湖镇横塘村集体土地6.07亩;占用郊区光荣村、福光村等集体土地18.395亩。“四电”房屋占用前土地地类为耕地、林地、城镇用地。现“四电”房屋主体结构已全部建成。经查,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铜陵段“四电”房屋尚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批准手续。铜陵段“四电”房屋用地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狮子山区西湖镇横塘村、郊区光荣等村集体土地建设宁安铁路“四电”房屋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2015年3月19日,我局对宁安铁路“四电”房屋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
2015年5月11日,我局向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狮子山区西湖镇横塘村、郊区光荣等村24.465亩集体土地,没收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4.465亩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移交市财政部门。
因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在该案存在责任,2015年5月12日,我局向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发出《行政处分建议书》。
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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