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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3-25 14: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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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600000,股吧)贵阳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支行的请示》(浦银黔发〔2014〕1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支行”,筹建期内不得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支行的名义办理业务。
二、你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做好该机构的筹
建工作,筹建进展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贵州银监局报告。
三、筹建期限为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若未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满前1个月向贵州银监局提交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筹建期满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批复自动失效。
四、筹建工作结束后,你行应按照《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贵州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贵州银监局
201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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