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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5: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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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牙:
你好,我局收到信件后,安排芙蓉区执法大队处理,执法人员就市民反映芙蓉区蔡锷路与解放西路交汇处通宵施工噪音扰民一事,与你取得了联系,同时前往反映的问题所在工地“国金中心”工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情况基本属实。当晚辖区中队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国金中心项目的施工甲方(国金中心项目建设部,投资方)和乙方(中建二局、施工方)双方。经查,该工地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中队责成乙方尽快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要求其非特殊工艺要求,夜间12点以后不得通宵施工。同时,要求甲方做好工地周边住户的安抚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看看回复的,还是比较机动灵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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