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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8 13: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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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自治区D委、Z府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3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财政奖励资金2亿元,其中下达南宁市、防城港市2023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9大主要经济指标财政奖励资金各2000万元,下达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崇左市2023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4项经济指标财政奖励资金分别为4500万元、4500万元、3500万元、3500万元。相关奖励资金可统筹用于支持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及违规兴建楼堂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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