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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16: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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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三)挂告字[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06-02 13:41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747 编辑:张淑清
| | | | | | | | | | | | | | | | | | 新材料
| | | | ≥40
| | | |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注: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2、宗地预期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3、宗地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不高于0.37吨标准煤/万元。
二、地块以工业“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需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发建设。
八、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6月22日8:30时至2023年7月3日15: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九、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项目建设时序: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规划报建审批工作,在实际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开工后12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期)。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项目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投产。
(四)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出让金支付时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六)交地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交地手续由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七)土地交付状况:“净地”交付。
(八)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
(九)环境要求:1、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2、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十)违约责任:未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期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构成重大违约,无权收回履行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竞得人申请,经挂牌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且竞得人每延长一日,须向出让方支付欠缴土地出让金价款1‰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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