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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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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张家港市中医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02 13:58:38浏览次数:4263
经苏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请示,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及其实施细则、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江苏省补充条款等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转设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分等标准,拟确认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刘士胤 陆敏
联系电话:025-83620573(传真),83620505
电子邮箱:liusy_wjw@js.gov.cn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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