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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8: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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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知本 2023-03-12 13:27 发表于天津 图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技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天开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1.设立“天开园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市区两级税收、两级专项资金,设立天开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运营、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以五年为一周期,首期(2023年至2027年)每年基础额度4亿元,并根据园区建设发展评估结果每年进行相应调整。专项资金由市和南开区两级**共同负担。其中市级负担50%,南开区负担50%。 2.建立园区孵化转化利益分享机制。对于天开园南开区环天南医大片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孵化项目到天开园西青区大学城片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片区(以下简称“拓展区”)落地转化产生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核心区分享20%、拓展区分享80%,从企业转化落地后实际产生税收的年份开始实行利益分享,分享期限为10年。对天开园孵化项目到园区以外区域落地转化的,项目孵化区与承接区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加强规划用地保障 3.支持天开园土地高效复合利用。支持将天开园建设纳入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鼓励集约用地、多元复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和存量建筑,优先享受既有规划、土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调整土地用途,提高配套服务设施比例,支持权利人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规划土地建设手续。 4.支持核心区实施城市更新。鼓励核心区优先实施城市更新,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实现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按照《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统一纳入到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加速推动实施,优化功能布局和业态配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创业孵化服务功能,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引导全市创新资源聚集园区 5.支持高校在园区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在园区内转化,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不低于70%的净收入,作价投资不低于70%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团队。鼓励高校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在园区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或团队。支持园区内高校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并免收挂牌费。 6.鼓励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在园区落地转化。高校科研人员联合企业且以企业投入为主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对单个项目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并以相关项目成果在园区注册企业(高校科研人员参股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后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以其获得的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且在园区内成果转化。 7.推动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高校院所和海河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将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面向园区企业开放服务。支持园区依托我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组建检验检测联盟。鼓励高校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入驻园区的企业和团队开放。 8.设立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发挥**引导基金作用,设立2亿元规模的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用于对园区内初创种子企业投资扶持。 9.加大高成长企业专项投资力度。充分发挥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作用,同等条件下,对园区推荐的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支持,并给予最高1000万元直接投资。 10.鼓励创投资本入驻和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设立创投机构、创投基金一站式服务窗口,对入驻园区的创投机构、创投基金优化注册审批流程,纳入创投备案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在核心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 11.引导国有创投和担保机构服务园区企业。国有创投基金投资园区科技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协议,股份转让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允许国有创投机构建立跟投机制,管理团队可按照管理基金投资园区内科技企业总额的一定比例实施跟投,原则上不超过10%。鼓励**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服务,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 12.为园区企业开放更多应用场景。鼓励市区相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应用场景面向园区企业开放服务,加强应用场景和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供需衔接匹配,加快科技成果场景验证和产业化应用。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力度。发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专利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实现专利快速审查授权。 14.拓展载体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渠道。鼓励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专项债券支持。探索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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