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 (2015—2030)》(草案)公示公告
2015年7月10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双龙总规》),经省城规委2015年第一次专题会议审查同意原则通过。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总体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公示起止日期为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9月1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http://www.gzjs.gov.cn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851-85360449、13765078799(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意见提交方式:①书面意见寄贵州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城乡规划处(邮政编码:550002)或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6206室(邮政编码:550005);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8451639@qq.com,52932630@qq.com。
附件: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公示材料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1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