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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2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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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陈坡大桥、滚河大桥通航、防洪、水保方案公开选聘评审结果公告
为科学推进襄阳东津新区建设开发及投融资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和襄阳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预防腐败局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襄纪发[2013]7号文要求,经请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东津新区管委会,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陈坡大桥、滚河大桥通航、防洪、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公开选聘工作。
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陈坡大桥、滚河大桥通航、防洪、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公开选聘机构工作已于2013年10月16日PM18:00截止。主办方共向12家(湖北水院、湖北一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中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武汉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水神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机构发放了邀请函。截止2013年11月19日PM18:00,收到12家编制机构(湖北水院、湖北一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中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武汉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水神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提交的方案编制报价函。2013年11月26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分别为:
1、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陈坡大桥、滚河大桥通航影响评价编制中标单位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标金额为:
东津咀大桥叁拾伍万柒仟壹佰元整(¥35.71万元);
鹿门大桥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33.33万元);
苏岭山大桥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33.82万元);
陈坡大桥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万元);
滚河大桥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万元);
2、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陈坡大桥、滚河大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标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
东津咀大桥壹拾捌万元整(¥18万元);
鹿门大桥贰拾壹万元整(¥21万元);
苏岭山大桥贰拾叁万元(¥23万元);
陈坡大桥贰拾伍元整(¥25万元);
滚河大桥贰拾伍元整(¥25万元);
3、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咀大桥、苏岭山大桥、鹿门大桥、滚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编制中标单位为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标金额为:
东津咀大桥贰拾贰万元整(¥22万元);
鹿门大桥贰拾贰万元整(¥22万元);
苏岭山大桥贰拾贰万元整(¥22万元);
滚河大桥叁拾万捌仟元整(¥30.80万元);
4、襄阳市东津新区陈坡大桥防洪影响评价编制中标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中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标金额为:肆拾陆万陆仟元整(¥46.60万元)。
公示期为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单位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异议单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单位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提出。
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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