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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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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将《石家庄经济学院新校区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石家庄经济学院新校区项目拟建于正定新区起步区以东、滹沱河以北区,四至范围为澳门南大街以东、隆兴大道以南、规划路以西、河北大道以北,总用地约187.36公顷。新校园根据功能将校园划分为教学区、行政办公区、学生生活区、文化体育活动区、后勤附属设施区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及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和金融博物馆、地球科学博物馆、产学研中心等学校特色的用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地面处理及施工机械操作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建筑工地及建筑物建设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平整土地产生的泥土、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区域内植被的影响,以及施工期遭遇强降雨,在取弃土场可能会产生轻微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包括校区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2、废水:主要有盥洗废水、食堂废水、冲厕废水、卫生所废水、商业网点废水、锅炉软化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排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房风机、空调冷却塔、中水处理站风机、供水泵房的各种机泵及食堂油烟净化器的引风机等对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中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垃圾,生活垃圾、中水处理站污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卫生所医疗垃圾属危险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废水临时处理设施、加强施工噪声及施工固体废物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在各项措施实施后,施工期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拟建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校区新建的燃气锅炉、食堂油烟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本工程锅炉为天然气锅炉,锅炉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满足《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1-2007)中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限值要求;中水处理站异味气体通过集气管收集,靠气体自身形成的压力进入生物过滤器,在过滤器内完成异味气体的吸收和转化,净化后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异味气体不会对校区及周围环境产生成不利影响。经预测分析,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盥洗废水、食堂废水、冲厕废水、卫生所废水、商业网点废水、锅炉软化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排水。本项目新建中水处理站一座,盥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排水经收集后排至中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02)冲厕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校区冲厕;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卫生所废水经消毒、灭活处理,锅炉软化系统排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冲厕废水、商业网点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和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分析,本项目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校区内主要噪声源有锅炉房风机、空调冷却塔、中水处理站风机、供水泵房的各种机泵、食堂油烟净化器的引风机等。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用隔声设计、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各主要噪声源室外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新校区内有若干条市政道路贯穿其中,为减缓机动车噪声对校区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控制进入校区的机动车流量,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安装隔声门窗,种植绿化带等隔声降噪措施后,校园内宿舍楼、教学楼以及卫生所、小学、幼儿园等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经预测,本项目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和中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校区内卫生所医疗垃圾设置医疗垃圾暂存库,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医疗垃圾由具有处理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理。经分析,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了安全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选厂址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程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寄信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联系人:王国岩
联系电话:0311-87208270
传真:0311-87208270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邮编:050031
环评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郝明亮
联系电话:0311-89253556
传真:0311-89253556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涉及的村庄;征求方式采用网上公示、各敏感点张贴公示信息及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意见范围内每个敏感点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10份,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见公众参与调查表;您也可以向石家庄经济学院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4日- 2014 年 3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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