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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白大白

[城建综合] 斗级营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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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8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大桥、户部巷旁边,开了这么一个新的商业文旅项目,扩大了这里的旅游接待能力,提升了户部巷这条美食街城市面貌,国庆旅游肯定火爆,能给外地游客留下好印象,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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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9 07: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哥打酱油 发表于 2024-9-28 12:41
想请教一点,夜大经济不好做吗?比如开个兴趣小组,交流学习摄影,咖啡,简单编程等等,把这些空场地用起来 ...

夜大属于看起来很时髦实际上严重依赖**资源补贴的东西。

不过这玩意倒是可以结合街道社区的空置房屋,有阵地了来做资源下沉,实际上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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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9 1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一个武汉了,一个县城的经营发展 都不是简单的指令式,以为动动嘴就能出来的事情,实际上会牵扯很多社会民生问题。同样,**不是某一个人的**,是各个**单位的协同工作。就说斗级营拆迁,做为一个仅在此地有一间20平小房子的一家五口,你说想要几多钱?当然是越多越好,那实际上**又会给几多钱?事情 没有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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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9 21: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skyofwh 发表于 2024-9-29 10:41
别说一个武汉了,一个县城的经营发展 都不是简单的指令式,以为动动嘴就能出来的事情,实际上会牵扯很多社 ...

我认识一个人,他家私房就是户部巷门口对面的那个私房   一个十多点平方的门面一年租金40个

那个租户卖过一段时间的鸡腿   几个黄金周可以赚七十个

这还是几年前的行情

他拆迁补偿价  肯定不能仅仅体现房子本身的房价   肯定应该把这个商业价值算进去

不然别人不会愿意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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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09: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大白 发表于 2024-9-29 21:02
我认识一个人,他家私房就是户部巷门口对面的那个私房   一个十多点平方的门面一年租金40个

那个租户 ...

哪有好事都给这个人呢?赚了那么多年已经比很多科学家,干部,老师,公务员一辈子赚的还多,做人不要太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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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0: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stkaka 于 2024-10-14 10:24 编辑
小白大白 发表于 2024-9-29 21:02
我认识一个人,他家私房就是户部巷门口对面的那个私房   一个十多点平方的门面一年租金40个

那个租户 ...


门面房就是门面房的拆迁价,和居住用途的拆迁房比起来已经有相对“商业”溢价,对溢价不满意还想要更多的,得拿出有利自己的论据出来啊。

那地要拆迁拉扯也不是几个月,这么多年了,但凡注册个公司,要征收时拿出营收和缴税记录,商业价值到底是多少一目了然吧;

就算没注册公司,个体户一个月营收超10个也得交税,也应该会有连续缴税的记录,商业价值是多少至少也有个参考依据吧;

做房东出租一年收40万,也不能收现金不交税吧,拿出连续的备案过的租房合同和缴税记录啊。

总不能前面刻意无视自己的缴税义务,真面临拆迁的时候又说自己一个黄金周几十万,一年租金几十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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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0: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大桥与黄鹤楼背书吸纳外来旅游者观光打卡就是成功的,其它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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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zhizi 发表于 2024-10-14 09:50
哪有好事都给这个人呢?赚了那么多年已经比很多科学家,干部,老师,公务员一辈子赚的还多,做人不要太贪 ...

资产性收入高于劳动性收入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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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说明改直接税,消费税更能增加税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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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2: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bestkaka 发表于 2024-10-14 10:05
门面房就是门面房的拆迁价,和居住用途的拆迁房比起来已经有相对“商业”溢价,对溢价不满意还想要更多 ...

这种追求不合理溢价的说个实话就该打个围,断个水电。引导游客去其他地方不要过来,现在很多都是钉子户毒瘤严重影响城市更新进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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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4: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学习美国的做法,只要税务局对钉子户私房的收入查税,然后法院判决罚款,就一切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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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5: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zhizi 发表于 2024-10-14 09:50
哪有好事都给这个人呢?赚了那么多年已经比很多科学家,干部,老师,公务员一辈子赚的还多,做人不要太贪 ...

确实不能这么比啊

你难道不记得菱角湖公园那里那个拆迁钉子户当年喊价3000万吗?

虽然没有答应还晾在那里

相对的户部巷这儿火爆的地段已经算很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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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publicedu 发表于 2024-10-14 14:54
如果学习美国的做法,只要税务局对钉子户私房的收入查税,然后法院判决罚款,就一切都解决了

没你说的那么容易

而且根据xf  私有财产也是不可侵犯的   这一点客观地说是社会进步了

但是对于漫天要价的问题  确实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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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2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大白 发表于 2024-10-14 15:23
没你说的那么容易

而且根据xf  私有财产也是不可侵犯的   这一点客观地说是社会进步了

学习西方,违建产生的收益全是违法所得,罚款,坐牢,

在西方发达国家,规划法就不会允许你建自家房子好几层

也不会允许你一个房间住好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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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21: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照西方产权来办,那就要问私房业主,你是大产权,小产权?大产权的话,每年交土地税了吗?

每年的租金收入,申报了吗?交税了吗!

如果是小产权,比如城中村,那也不是你百分百做主的

在西方呆过之后,就会发现很多国人有个误区,

总是强调“产权”,却不强调“责任”和“义务”

硬币的两面,一面是私有产权,另外一面就是法律责任,包扩纳税,规划,卫生,维护等,

缺一不可。

做不到责任和义务,就不能保住产权

成熟规范的公民社会就是应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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