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11-7 10: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原用地面积:26327.6平方米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处置珠海国际大厦“烂尾楼”项目的申请,依据《珠海市“烂尾楼”整治处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供地方案已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ZF审批通过,我局对该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经济特区珠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1013号(见附件);
项目原用地面积:26327.6平方米;
项目改造方向:商业、旅馆业、商务;
项目实施主体形成情况: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属于权利人“珠海经济特区珠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本次“烂尾楼”项目改造的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13号316室);
联系电话:0756-2635906,传真号码:0756-2635610。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1013号珠海国际大厦“烂尾楼”项目位置示意图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