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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1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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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极"理论 是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于1955年提出的。
这种理论主张尽可能把有限的稀缺资源集中投入到发展潜力大、规模经济和投资效益明显的少数地区或行业,使主导部门或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在一些地区或大城市聚集,形成一种资本与技术高度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能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增长极"或"发展极"。佩鲁认为,"发展极"的支配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二是资本的集中与输出,三是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四是形成"凝聚经济效果"。通过上述作用可以使具有"发展极"的地区得到优先发展,并进而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当然,并不是每个部门、行业或地区都可 以成为"发展极 ",要 建立"发展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存在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企业家群体:二是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效益;三是需要适当的周围环境 ,如一定的资金、技术、人力、机器设备等硬件环境和熟练的劳动力、良好 的投资政策等软环境。"发展极"理论的政策含义是比较明确的,即经济落后的国家或地区要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发展极",通过"发展极"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而建立"发展极"有两条途径:一是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 自动产生"发展极",另一种则是由**通过计划经济和重点投资主动建成"发展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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