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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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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马长青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富杰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和《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明确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设立的法定机构,是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唯一决策机构,受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负责,接受社会监督。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管理高效和服务规范, 维护好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贵安新区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马长青代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公积金各项实施细则,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全面优化服务,切实推进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为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马长青强调,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质量,是贵安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贵安新区管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新区要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主动做好大学城教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服务,努力做大资金“盘子”。要严格按制度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使新区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利益,并通过电子政务不断优化公积金管理。要加强与公积金具体业务委托银行的对接协调,构建公积金信息系统高效、稳定、安全保障系统,确保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会议还审议通过《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贵安新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汇报》、《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汇报》、《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年限等有关事项的汇报》、《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确定受托银行的汇报》、《关于原行政区划职工公积金划转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示》。
新区办公室、政治部、经发局、社管局、财政局、规建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筹备组、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陶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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