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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10: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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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奇乡马厂村集体土地进行收储的通告
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推进保定市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保定市政府决定对南奇乡马厂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为保障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收储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
位于隆兴西路以南、马厂村以东、保满铁路以西、复兴西路以北的属于竞秀区南奇乡马厂村的72.13亩集体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补偿标准
参照河北省征地区片地价22万/亩,确定此次收储征收土地补偿地价为24万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体育新城土地储备拆迁补偿标准》(〔2014〕保市府办195号)进行补偿。
三、收储步骤
(一)补偿登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土地权利人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不得改变土地现状、现貌。凡通告后抢建的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及抢种的种植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现场清点。根据补偿登记情况组织区、乡、村及土地权利人进行现场清点、确认。
(三)签订补偿协议。由市、区、乡、村逐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落实补偿。
(四)履行协议约定。签订协议后,按时拨付土地补偿费用。
(五)土地交付。全部落实补偿后,由区、乡、村组织验收,圈建围墙。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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