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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6: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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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超高层建筑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城市脱离实际需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建筑高度第一、形式奇特,抬高建设成本,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
(一)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ZFHCXJS主管部门审查,并报ZFHCXJSB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ZFHCXJS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ZFHCXJSB备案复核。
湛江城区常住人口不到300万,按通知要求(此通知是2021年10月22日下发)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原来说湛江的轨道交通没戏,现在看来城区小,人口少,就连250米以上的超高也没戏了,湛江只能继续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城市,想长大不容易啊。
之前批的湛江地标360+超高还能建吗?能建的话,这也是一种稀缺资源的,会有其价值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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