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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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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哈尔滨深圳两市签署合作协议,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项目正式落地;5月17日,由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合作协议签署后,深圳9人专业团队抵哈,与哈尔滨派出的8人团队携手筹备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深圳派驻团队平均年龄33岁,为全身心投入工作,团队成员带着爱人和孩子举家迁至哈尔滨。为了打造名副其实的‘深圳飞地经济’,公司将‘带土移植’‘六深’,即深圳团队、深圳体制机制、深圳政策体系、深圳理念、深圳作风和深圳精神。”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奉均衡说,这是“带土移植”第一步,随着项目建设推进及投用,“六深”将在产业园区落地生根。
“招投标评定分离”是从深圳“带土移植”的一项先进制度。通过“评定分离”使招标人定标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是奠定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如期推进的基础。
据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玉刚介绍,截至目前,园区通过“评定分离”已完成5个招标项目,另有一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我们引进深圳标准和管理理念,并融合哈尔滨市地方管理特色,以信息化为手段,以提高工程管理及监管信息化水平为目的,围绕施工全过程管理,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生态圈。目前,公司正在搭建从深圳引入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借助科技手段,加强工地施工精细化管理,力争将科创总部项目打造成黑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陈玉刚说。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将强化引领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打造“1+1+N”政策体系,推动哈尔滨市制定《关于加快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园区需求制定《招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招商引资实施办法》《人才发展实施办法》《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充分用好国家级新区的改革权、试验权、先行先试权,以“能复制皆复制、宜创新即创新”为原则,进一步创新完善园区的配套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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