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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1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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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山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再加码!总部企业数量5年突破100家
本帖最后由 marsyu 于 2018-9-10 11:42 编辑
素材源自南方日报、网络等由大湾区购房网编辑整合
中山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将加大力度!
近日公布了
《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到2023年
中山总部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家
培育出一批广东省100强、全国500强企业
职能型总部企业范围更明确
近日中山拟再度加码总部经济扶持政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据获悉,早于2014年,中山就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希望通过发力总部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两年后,中山再次出台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新配套政策,扩大了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
而此次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政策,则将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与职能型两种类型,并针对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设定了不同的申报门槛,相比以往的政策更加有针对性。
《意见》对职能型总部企业的描述仅是一笔带过,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对职能型总部企业进行了详细定义:
在中山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总公司(母公司)授权,承担总公司(母公司)在包含本市在内的一定区域内的销售、研发、运营等部分总部职能的企业。
职能型总部将分为三类,包括销售中心职能总部、运营中心职能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研发中心职能总部的认定条件是:具备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且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首度设立增量奖与倍增奖
近年来,中山总部经济效应持续凸显,木林森股份等大批总部企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发展迅速的总部企业,分别设置了认定奖、增量奖、倍增奖、领军奖等奖项。如:
▌类似名门锁业这种首次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申报“认定奖”,相关部门将按其营业收入规模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其中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5-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10-5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5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像木林森股份这种每年增速极快的总部企业,则可以申报增量奖与倍增奖:
增量奖的申报条件是,以2018年为基期,新认定的总部企业以认定的上一年为基期,对在中山结算的营业收入与基期相比增加3000万元以上的,按该增量0.5%奖励;
倍增奖方面,若总部企业在5年内(2019-2023年)首次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倍以上2倍以下(含1倍)的,按企业当年获得增量奖奖励金额的40%给予奖励;
首次实现增长2倍以上(含2倍)的,按企业当年获得增量奖奖励金额的60%给予奖励。
鼓励总部企业向中心城区集聚
继中山总部经济区(石岐片区)正式动工后,作为中山总部经济区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东区总部经济区也有了新进展。
日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中山市东区总部经济区规划一体化综合咨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以预算金额390万元采购含功能业态策划、城市设计、片区策划(单元规划)三个方面的规划内容,规划设计时间为6个月。
这次征求意见稿重点突出了石岐区与东区的总部经济区建设,提出将以中心城区为支撑,发挥现有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石岐区总部经济区、东区总部经济区。同时鼓励总部企业向中心城区集聚,积极发展产业集群总部集聚区。
事实上,为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石岐与东区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一直在不断升级。
早前,在市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东区对总部经济的扶持力度已经再度“加码”,出台了总部企业认定试行办法以及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在各种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总部经济已经在石岐区和东区日渐发挥出乘数效应,成为它们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命线”。
▌以石岐区为例:
该区目前共有市、区两级总部企业10家,其中3家同时为市级、区级总部企业。
10家总部企业撑起石岐区经济和税收的“半边天”。2017年,该区总部企业纳税超28亿元,占全区税收的50%以上。
总部经济的蓬勃崛起,有力带动了石岐区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多年来,石岐区经济密度稳居全市第一,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数说-扶持政策摘要
➀购置补助
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的,在取得房产交易备案并投入使用后,以实际购买办公用房面积(不含配套设施)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➁用地保障
总部企业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需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
➂人才服务
总部企业可提取当年获得经营贡献奖励金额的30%,奖励企业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
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入学,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安排省标准化公办学校的学位。
在总部企业就业参与积分制管理的非户籍技术、技能型员工,可享受积分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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