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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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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江之星商业中心规划条件调整公示意见收集及处理情况的公告
首铸一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东江之星商业中心规划条件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及《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6日,共计20个自然日,通过规划局网站和现场就该地块的规划条件调整进行了批前公示,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编号:东规告〔2016〕608号,现在公示时间结束,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电话及网站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其规划条件调整的申请。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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