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10-19 1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冰点enjeyt 于 2020-10-19 11:26 编辑
会不会又是新闻笔误?
不是应该移交给山西博物院下属事业单位“山西青铜博物馆”么。
目前事业单位建制没有查到“山西晋商博物馆”,只有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的“太原晋商博物馆”,注册地址在迎泽大街218号,与迎泽公园同址。
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在2019年登记设立了“山西府衙博物馆”,性质为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在府东街101号,督军府。服务范围:负责所辖文物、园林的保护、利用、研究和管理,组织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和陈列展览;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注意,山西府衙博物馆虽冠名“山西”,但却是太原市的事业单位,并不是山西省的。
即使计划成立“山西晋商博物馆”,山西青铜器以商代、东西周、晋国以及汉代为主,并非晋商器物,警方也不至于把青铜器移交晋商馆吧。估计笔误概率高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