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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1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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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贵阳星云家电城片区及棚户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星云家电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986m2。总建筑面积约774008.30m2,其中住宅面积144384.84m2;办公面积:110585.07m2;商业、酒店、公寓面积:302037.49m2;地下建筑:117387.08m2。建筑总栋数7栋,设计总户数1073户;绿地率25%,容积率9.66。停车位3408个。
2、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由4-6层商业裙房(地上商业裙楼顺应地形建设,其中一号地块商业裙楼为4F,二号地块商业裙楼为5F,三号地块商业裙楼为6F,整体成同一平面)及7栋塔楼组成,其中3栋约200m高住宅,2栋250m高公寓、1栋350m高酒店办公楼组成。其中1#楼为酒店、办公楼,共80F,70F以下为办公,71F以上为酒店,2#、3#、4#楼为住宅楼,分别为55F、69F、69F,5#、6#楼为公寓楼,均为68F;7#楼为回迁安置房,共45F。此外,项目配套建设含幼儿园、治安值班室、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警务室等公建服务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居民入住后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酒店中央空调风机设备、地下停车场风机等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
②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④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土地平整有土石方产生,在平整土地过程中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但仍有弃土石产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到二铺倒土场堆放。
⑤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随挖随填,采取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环境: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处理后的污水70%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30%经过项目中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和道路喷洒用水,不外排。
②大气环境:酒店厨房和幼儿园每天三餐有油烟产生,厨房油烟经过各自的“油烟收集罩+物理过滤”后,油烟的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分别由酒店楼顶和3#楼楼顶排放。项目地下停车场产生的废气由地下停车场排气筒排出停车场外,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④声环境:根据设计要求,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中央空调冷却机、水泵房、风机房、发电机房等)均设置在地下,周围基本无其他敏感建筑物,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2类标准夜间50dB,昼间60dB的要求。外部环境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项目东面紧邻瑞金南路,西北面邻花溪大道交通噪声的影响。由于项目东面和西北面有建筑物紧邻瑞金南路和花溪大道,因此本评价要求在面向公路一侧的建筑物需要设置双层玻璃,降低噪声15dB(A),以保证建筑物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活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符合贵阳市总体规划,项目总图布置基本合理。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
2、期限:从公告之日起10天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所在地周围村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群众团体。
(2)主要事项
①选址是否合理;
②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③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⑤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
⑥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⑦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
贵州恒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子邮箱:705836335@qq.com,
联系电话:13595121115,联系人:倪沣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电子邮箱:1716655853@qq.com,联系电话:18985193189,联系人:蒋兰
九、公示期限:10天
贵州恒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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