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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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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兰州轨道交通项目各征收单位、征收户:
你们好!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兰州城建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涉及面最广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造福市民、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确保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实施,既是贯彻落实省上提出的“3341”项目工程、市上“治污染”、“畅交通”工程的重要举措,又是完善城市综合功能、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必然选择,更是做大做强做美兰州、进一步增强省会城市中心带动作用的重要工程。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自2008年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近期建设规划于2012年6月获得国务院批准。为加快建设进度,早日造福全市人民,省市两级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一是必须确保1号线一期工程于2016年10月1日建成通车;二是必须确保项目征地征收工作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
征地征收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政策性、时效性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1号线一期工程东起城关区东岗镇,西至西固区陈官营,线路全长约26.798公里,全线设20座车站、2个变电站、1个控制中心、1个停车场及1个综合基地。要按时限完成征地征收工作,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繁重。
为了维护征收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在此次征地征收工作中,我们一定做到“两个坚持、三个严格、一个确保、一个维护”。即:坚持“依法征收”和“照章办事”的原则,坚持廉洁征收、阳光征收、透明征收的标准;严格执行既定政策,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各征收单位、征收户的利益。在征地征收工作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政策、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视同仁,不照顾关系、不优亲厚友、不乱开口子,工作人员不准收受任何礼金、礼物,不准接受吃请,不准侵害各征收单位、征收户的合法权益,真诚地欢迎你们通过市长专线等渠道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制订了奖励办法,鼓励先签约,绝对不会让先签约的征收单位、征收户吃亏,更不可能让那些漫天要价、阻挠征地征收工作的人得到任何的好处。在此,我们衷心希望你们不要听信谣言,不要等待观望,不要徘徊犹豫,积极配合和支持征收工作,尽快到指定的征收现场办公点进行签约。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并履行补偿协议的,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对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此次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尊敬的兰州轨道交通项目各征收单位、征收户,你们的信任和支持,是我们工作最大的动力。希望你们从城市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密切配合,服从安置,协助做好这项城市公益性重点工程的征地征收任务,为兰州乃至全省的大发展做出贡献。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你们的光荣义务。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兰州市轨道交通项目必将如期建成,早日惠及兰州人民。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做大做强做美兰州,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魅力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 此致 敬意!
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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