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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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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大项目落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拟稿)
为进一步提速增效,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结合 市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根据“项目攻坚年”活动相结合,至2015年12月底,实现5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完成轨道交通科技城云龙示范区范围内1500亩左右土地的征地拆迁,启动田心大道建设,启动IGBT产业园前期工作。其中,田林路、田心大道、中车大道等3条道路。
(二)年内完成新开工建设创新创业园区“146”工程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9月底前全面开工园区新开工项目。力争两年内建成5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
(三)加快城铁云龙站场综合开发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9月底前启动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四)年内完成龙母河水城工程规划、征拆和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部分开工建设。
(五)12月前完成洞株路株洲段基本通车的要求。
二、推进措施
(一)推进项目签约注册。由招商合作部牵头,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第一时间介入,协助进行政策咨询、项目考察和论证等;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建立项目准入联审制度。
责任单位:招商合作部
配合单位:发展规划部、国土建设部、社会事业部、规划局、工商局
(二)完成项目开工手续。由发展规划部牵头,招商合作部配合,服务责任单位指导业主做好申报工作,并实行项目前期开工手续代办。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审批相关材料的准备,对代办过程实施全程跟踪、协调、衔接,并将所有项目行政审批的文件、证照和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项目业主和相关审批窗口归档,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部
配合单位:招商合作部、社会事业部、国土建设部、规划局
(三)解决项目供地需求。国土建设部要加大农业用地转用报批工作力度,为项目用地提供坚强的保障;对已通过用地预审、签订了投资合同的项目,其拟用地块已依法依规征收、具备出让条件的,国土部门应主动收集完善相关材料报至市国土局,对未完成农地转用报批手续的地块,加强与市国土局的衔接,尽快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部
配合单位:规划局、社会事业部
(四)推进项目征拆征收。对尚未完成征地拆迁的重大项目用地,由征拆办牵头,各镇办为责任主体,加快进度明确责任,限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并切实解决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征拆办
配合单位:学林办事处、龙头铺镇、云田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重大项目落地专项行动,在管委会、党工委领导下进行,由管委会主任付访华同志牵头总负责,具体由“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推进落实,结合各单位职责,科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领导,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由“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联合综合管理部、党务工作部等督查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市交办函所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交由有关责任部门承办,并将交办情况反馈到“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交办问题一改一销、不改不销,确保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督办通报。
(三)全力营造氛围。由党务工作部牵头,对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浓厚氛围,积极事件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并积极衔接各部门收集信息,反馈到各级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重大项目落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2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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