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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8 2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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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核心区城市轴线项目改名了 征拆补助款每次支付6个月
江北市民公园一期征补方案安置过渡期补助款发放方式变化大
出处: 东江时报 更新日期:2014-06-26
《惠州市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6月19日正式公布。相比此前的 《江北核心区城市轴线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的征收范围缩小了,搬迁和过渡安置补助标准提高了,安置房交付时间提前了一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则没有变化。
房屋认定和实际用途认定权力下放
记者留意到,此前项目名称为江北核心区城市轴线建设项目,而《实施方案》则改为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对此,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区房屋征收工作政策法规组组长刘红光解释,这是市政府根据社会反映、市民建议以及被征收土地的实际用途确定的。
刘红光说,5月22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后,惠城区政府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整理上报市政府,从公布的《实施方案》来看,听证会上被征收户反映的主要合理意见基本被采纳了。
刘红光介绍,此次《实施方案》还有个特点,就是房屋认定和实际用途认定权力下放。无证、手续不齐备的房屋认定权力由市住建部门下放给惠城区规划建设部门,房屋实际用途认定权力从区级认定下放到实施单位即江北街道办,这样减少了程序,加快了认定的速度。
“《实施方案》已在被征收房屋的显眼处张贴。”刘红光提醒,被征收人可到江北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征收指挥部(惠州博物馆南面)查阅索取《实施方案》和征收宣传资料,也可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查询。
220多户被征收户入户测绘已完成
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李赐斌介绍,目前青苗果树、园林绿化、临时建筑物地表清场已完成约80%,已完成220多户被征收户的入户测绘工作,目前已开始入户评估工作。刘红光介绍,被征收户协商选定的评估机构为惠州市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根据《实施方案》,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房屋签约搬迁工作。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变化1 征收范围
征拆户由508户缩减为335户
5月22日《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会参加人对江景商务酒店及其后面三栋楼172户被拆感到可惜。新公布的《实施方案》则将此剔除在征收范围之内。
“江景商务酒店及其后面三栋楼不在市民公园一期征收范围之内。”刘红光说,“这片区域被列入市民公园二期征收范围,但二期项目什么时候开始,还没有时间表。”
征收范围缩小,征拆户也从原来的约508户缩减为约335户。
记者了解到,江景商务酒店属于水北新村,其后面三栋楼则是水北新村一期的2期。水北社区党支部书记郭伟亭说,江景商务酒店2010年投入使用,这几年经营不错,每年有300多万元收入,“拆了的确有些可惜。”
变化2 补助标准
临时过渡费提高至20元/平方米
不少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江北房租较贵,过渡期安置补助标准难以在同样地段租房子。《实施方案》中搬迁补助费标准新增了“网络移动费”一项,费用为200元/户。空调拆装费和热水器移装费从原来的200元/台和100元/台分别增至300元/台和200元/台。
刘红光解释,这是根据市场状况和评估公司调查而修改的。同时,考虑到此次征收范围处于江北中心地段,房租等确实较贵,因此过渡期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
永久性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的临时过渡费,从原来的每月16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20元/平方米 (每月不足800元/户的按800元/户补助)。“这是目前惠城区过渡安置补助费中最高的。”刘红光说。
经营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的标准提高了50%~140%。产权登记为商业的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助,首层从每月6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100元/平方米,第二层及以上从每月3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60元/平方米;经认定为商铺的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首层从每月4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60元/平方米,第二层及以上从每月2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30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为写字楼(办公)的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从每月25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60元/平方米,未依法登记经认定可视为合法的写字楼从每月20元/平方米提到每月50元/平方米;厂房、仓库按建筑面积从每月1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15元/平方米。
变化3 补助发放
补助款每次支付6个月
不少听证会参加人对安置过渡期补助款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提出质疑,觉得这样要先垫付6个月房租,压力太大,希望能提前发放或月月发放。
《实施方案》对此进行了修改。选择安置房或产权调换的,补助款从原来的“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更改为“补助款每次支付6个月”。“也就是说,被征收户签合同后就可以提前领到6个月补助,第7个月又可以领到6个月补助,缓解了他们垫付房租的压力。”刘红光说,补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日止。
变化4 安置房
安置房提前一年交付
多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安置房2018年才交付使用时间太长。《实施方案》将安置房的交付时间提前了一年,计划在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交付使用(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刘红光透露,目前已委托市代建局对安置房进行设计,并计划在7月中旬组织选择安置房调换的被征收户集中签约。集中签约现场将公布安置房的设计方案,包括户型图和效果图,方便被征收户选择户型。同时还将公布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和成本价。“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市场价评估是在同一时间节点进行的,这样更合理。”刘红光说。
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担心的政府违约问题,刘红光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如果安置房延迟交付,在超出的时间里,被征收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获得双倍过渡安置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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