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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2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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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富国际广场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2010.5-17至2010.5-21)
【转载: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泊富国际广场建设项目已由 湘发改招[2009]9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国有100%。招标人为湖南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珈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预审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编制,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①建设地点:芙蓉路以西、湘春路以北的原新华印刷厂内
②建设规模:拟建泊富国际广场位于长沙市芙蓉路以西、湘春路以北的原新华印刷厂内,项目由1栋43层商务公寓楼(建筑高度150m)、1栋49层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205m)和东、西(西1~3)区裙楼(2~4层,最大建筑高度22.20m)及四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84613m2。
③工程投资:约146800万元
④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⑤工 期:48个月
⑥招标范围:泊富国际广场总承包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⑦质量标准:合格
⑧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建造师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从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托管帐户,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托管银行到帐为准(要求申请人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缴存。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的条件而予以拒绝。
3.6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如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七家,则全数入围;超过七家的通过资格预审打分排名方式择优选择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报名方式、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 5 月 17 日至2010年 5 月 21 日每日 8:30时至12:00时,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其报名视为无效。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5 月 28 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珈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89号
联系人: 邬晓波
电 话:0731-821969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朱霞 李伟 周建华
电 话: 0731-84481730 传 真: 0731-84439000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交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托管帐户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 管 帐 号:43162900001801002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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